寧夏建設銀行永寧縣支行原信貸科科長徐寬涉嫌挪用公款767.9萬元、貪污20.9萬元,在潛逃7年後被抓獲。日前由銀川市永寧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據永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雷鳴博介紹,1997年8月20日,即在犯罪嫌疑人徐寬潛逃5天后,中國建設銀行永寧縣支行於向永寧縣檢察院報案。永寧縣檢察院經過初查,於8月26日決定逮捕,進行通緝。今年8月8日,檢察院在銀川市興慶區上海新村一住宅樓內將徐寬抓捕歸案。
經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徐寬冒用王建忠、周軍和尤琴等人名義,自批自貸45筆貸款,合計金額1417.4萬元,案發前歸還約628.5萬元,尚有約788.9萬元未還,其中挪用公款約767.9萬元,並借給劉學軍等人使用,一直未還,給國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640萬元;貪污公款20.9萬元。
另外,劉學軍在徐寬出逃前,讓徐寬在其福源經銷部的一些支票存根上簽字,給其打一些虛假收條、借條,以此證明他把銀行貸款還給徐寬,給檢察機關提供虛假證明。1997年8月14日晚,劉學軍與徐寬一起商討出逃路線,並讓徐寬到蘭州躲避,給何寶安通知讓其安排徐寬住所。1998年4月,劉學軍欺騙張建英到蘭州給徐寬做飯,照料其生活。1998年至今,劉學軍先後給徐寬生活費41.46萬元。劉學軍因涉嫌包庇窩藏罪也被永寧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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