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市富翁謝先國被害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被告人寧有園、朱安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提出異議。
案前:跟蹤富豪近半月
今年6月28日晚,衡陽市“飲料大王”、天添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謝先國身中17刀死在石鼓區司前街4號濂溪巷金芳苑的家中。由於謝的特殊身份,此案一時震動衡陽,衡陽市委書記徐明華批示限期破案。衡陽警方經過38天的艱苦奮戰,於8月6日偵破此案,犯罪嫌疑人朱安、寧有園落入法網。(見本報8月9日報道《衡陽富翁被殺案告破》)
據檢察機關指控,寧有園、朱安因經濟拮据,於今年6月中旬開始,密謀策劃搶劫衡陽市天添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謝先國。爾後,兩人屢次單獨或共同尾隨、跟蹤謝先國,在謝的住處“踩點”,瞭解謝的生活習慣,時間長達近半月。
案中:劫得錢財殺人滅口
6月28日,朱安從市場買來水果刀、纖維包裝繩等作案工具。當晚7時許,寧有園、朱安來到謝先國住處的樓下守候。晚8時多,謝先國駕車回家了,寧、朱立即竄至謝家所住單元的5樓和6樓之間歇臺處,當謝先國提着西瓜上樓準備開門進屋時,寧衝上前用左手捂住謝的嘴巴,右手掐住謝的脖子,致其不能動彈。隨後朱安迅速上前用水果刀抵住謝的腰部,威逼謝將門打開。
兩人合力將謝先國挾持到客廳右邊第一間臥室內,用事先準備好的纖維包裝繩將謝綁在木椅上,並用毛巾將嘴堵住。接着,朱安從謝身上搜出1000餘元現金和一部價值近2000元的“名人”牌A828型手機,以及“農行”、“建行”儲蓄卡各一張。兩人威逼謝講出銀行卡密碼後,寧看守住謝,朱安則持卡到衡陽市農業銀行雁北支行營業部自動櫃員機上取款,以驗證密碼是否正確。朱安取得2000元錢後返回謝家,與寧一起將謝殺了滅口。此後,兩人持卡取款及消費了18000餘元,直至8月6日被抓捕歸案。
庭審:兩兇手低頭認罪
在昨日的庭審中,被告人寧有園、朱安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提起訴訟。
寧有園,1978年7月11日出生於衡陽,家住該市雁城路50號2棟3單元103戶。朱安比寧有園小1歲,也是衡陽人,家住明翰路26號301戶。兩人均爲初中文化,無業。
也許是自知罪責難逃,寧、朱兩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提出異議。衡陽市中院將對此案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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