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特區法院11月8日作出裁決,宣佈美國軍方對拉丹前司機薩利姆·艾哈邁德·哈姆丹進行軍事審訊是非法的,必須中止。法新社對此評論說,這是對美國布什政府的一次重大打擊。
拉丹前司機“不是‘基地’成員”
哈姆丹今年34歲,是也門人,在2001年底被美軍逮捕。從2002年初以來,他一直被關押在古巴關塔那摩美國海軍基地。美國軍方認爲,哈姆丹是一名“基地”組織成員,曾經爲拉丹本人開車。美國軍方指控他犯有戰爭罪、謀殺罪和從事恐怖主義活動。
但是,哈姆丹表示,他不是“基地”組織成員,他在“9·11”之前當拉丹的司機只是賺錢養家,並否認參加了恐怖行動。哈姆丹的律師也對美國政府將哈姆丹定性爲“敵方戰鬥人員”,而不是戰俘表示不滿,並且一紙訴狀把美國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告上了法庭。
美國法官:“總統不是法庭”
11月8日,華盛頓特區法院法官詹姆斯·羅伯遜裁決指出,美國軍方的做法極不公正,宣佈將哈姆丹定性爲“敵方戰鬥人員”無效。
美國軍方的律師辯解說,這名關塔那摩囚犯並不是爲某一國家戰鬥,而是爲“基地”組織和本·拉丹戰鬥,因此不能享有日內瓦公約所賦予的戰俘的地位和權利。對此,羅伯遜很乾脆地表示:“這種辯解被駁回。”
羅伯遜認爲,所有在阿富汗戰爭中被逮捕的人都受到日內瓦公約的保護。他在判決中堅定地表示:“儘管美國總統布什認定被捕的‘基地’組織成員不是戰俘,但是總統不是法庭。”羅伯遜指出:“美國政府的主要論據是,根據美國憲法,美國總統作爲武裝部隊總司令有權建立軍事審判庭。但是美國從未這樣審判過類似案件。”否則,“如果美國人在海外的武裝衝突中被捕,美國就無力根據日內瓦公約保護他們”。
民權組織:“這是一個勝利”
美國華盛頓特區法院作出裁決後,美國民權組織一片歡騰。美國軍事司法研究所所長費代勒說:“這明顯是一個勝利。”
美國一個人權組織的負責人費爾納也表示:“法庭的這一判決等於宣佈了軍事審訊委員會的死亡。”民權組織譴責這一軍事審訊委員會完全由軍方官員組成,並且其中許多人毫無司法經驗。民權組織還指責美國軍方禁止舉行聽證會,列舉關塔那摩囚犯的罪行證據。
一個著名的國際組織也指出:“這一判決粉碎了布什政府所謂日內瓦公約不適用於在阿富汗被捕的囚犯的觀點。”
但是,美國政府對判決極爲不滿。美國司法部發言人馬克·科拉洛發表聲明說:“我們強烈反對法庭的這一裁決,我們將要求暫緩執行這個裁定,並將立即提出上訴。”科拉洛說:“法官裁定‘基地’組織成員受日內瓦公約的保護,等於把恐怖襲擊與戰爭混爲一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