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653家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情況進行檢查
糾正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超時加班不按規付酬三項侵權行爲
北方網消息:記者從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獲悉,在剛剛結束的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活動中,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根據羣衆舉報和隨機抽查先後檢查653家用人單位,涉及勞動者4.86萬人,對157家用人單位存在用工不簽訂勞動合同、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超時加班不按規定支付加班費等違法行爲進行了糾正。
從9月20日起,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對易引起集體爭議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屢次發生舉報投訴企業、長期拖欠職工工資企業以及今年以來新成立的用人單位進行了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檢查結果表明,在被檢查的635家單位中,事業單位在執行工資工時標準方面好於企業,國有企業好於私營企業,規模大的企業好於規模小的企業,大企業好於小私企,小私企好於個體工商戶。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用工不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超時加班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報酬等三方面。
據分析,在受到處理的157家用人單位中,餐飲服務、服裝加工和勞動密集型企業佔60%。例如,有的服裝加工廠由於市場競爭激烈,利潤率較低,爲了防止員工跳槽,往往採用緩發工人1至2個月工資的方法;有的餐飲飯店自定“家規”,對新招用的員工實行試用2至3個月後再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試用期的工資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還有的單位員工加班加點時間遠遠超過《勞動法》規定的要求,員工加班後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在專項執法檢查中,僅和平、河西、津南、北辰、寶坻、漢沽6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就責令用人單位補發6800名職工低於最低工資的差額和超時加班工資40.53萬元,補籤勞動合同3500份。
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負責人表示,今後本市還將繼續加大對各類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法律法規情況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和堅決糾正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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