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2004年市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
(2004年11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的有關規定,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對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天津市2004年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進行了審查,鑑於從2004年開始國務院對出口退稅機制進行改革,以及我市調整完善市對區縣分稅制財政體制,使市級財政收入發生了較大變化,決定:批准市級預算調整方案,2004年市級財政收入預算由265.7億元調整爲220.7億元。同意天津市2004年預算調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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