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省幹部監督工作會議的消息,在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河南省幹部監督工作將有不少新舉措出臺:
新提拔地廳級黨政領導一般都要進行交流
據河南日報報道,河南將制定《進一步推進幹部交流的意見》,完善培養鍛鍊交流、任職迴避交流、班子優化交流的相關措施。新提拔擔任地廳級黨政領導職務的幹部,一般都要進行交流;省轄市黨政正職和紀檢、組織、政法等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原則上異地交流;縣(市、區)黨政正職在全省範圍內有計劃地交流。
警示談話制度防患於未然
河南將出臺《關於對領導幹部實行警示談話的暫行辦法》,建立領導幹部警示談話制度,針對領導幹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團結協作、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勤政廉政、選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給予警示談話,告誡提醒,防患於未然。
嚴懲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現象
河南將制定《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職數管理的意見》,嚴格班子職數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對照機構改革“三定”方案和有關規定,就領導班子職數配備情況進行全面認真自查,存在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問題的,要抓緊制定計劃,採取措施,積極穩妥地消化解決。各級黨委必須嚴格按照職數規定配備領導幹部,如發現新的超職數配備幹部現象,將給予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領導幹部述職的同時也要述廉
河南將制定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制度,領導幹部結合年度考覈,在總結報告工作的同時,報告廉潔自律情況,並接受幹部羣衆的評議。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將建立專門檔案,把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和羣衆評議情況,作爲選拔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違反《條例》選人用人者兩年內不予評先
河南將建立違反《幹部任用條例》否決機制,領導班子或領導幹部凡違反《幹部任用條例》選人用人的,兩年內不得評先,主要領導幹部不能提拔重用。
據悉,河南已建立《幹部任用條例》巡迴檢查制度,常年不間斷地對省轄市、省直單位的幹部任用選拔工作進行巡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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