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道路,集體上訪,多次討要工錢無果,一開始農民工採取了極端的方式。可是今天,趙國英等63名農民工笑逐顏開,他們循法律渠道,從黑龍江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手中接過了勝訴的終審判決。
趙國英是黑龍江省巴彥縣的農民,2001年5月,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項目經理孫某找到他,要他承建木工工程,趙國英組織隊伍於2001年6月10日開始進入孫承建的正陽花園7號樓工地進行施工。11月20日,孫某爲趙出具了施工任務包工(計件)合同,確認了完成的施工任務,經覈算,孫某應付趙國英等人工資、材料款等共計61406元。趙國英雖然多次催要,孫始終藉故推拖,甚至避而不見。
無奈之下,趙國英與民工便四處上訪。經人指點後,民工們將七建公司告上法庭。一審敗訴後,趙國英等人又上訴至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哈爾濱市中院及時啓動快審、快結“綠色通道”,經審理認爲被上訴人應對該行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支付勞務報酬依法應予以支持。原審判決應予糾正,撤銷原判,故判決被上訴人黑龍江省七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於判決生效後3日內給付上訴人趙國英工程款614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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