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殺害“千萬富翁”姜英武的“百萬富翁”吳士民、吳士偉兄弟,日前被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吳士民原系包頭市地稅局昆都侖區分局專管員。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吳士民曾停薪留職經商,掙下百萬家產後恢復公職,做了一名稅務專管員。2004年3月,好賭成性的吳士民,在賭博中輸掉了百萬家產並欠下一屁股賭債。爲了償還賭債,與其堂弟吳士偉密謀綁架勒索,並把綁架目標定在了好賭好色的姜英武身上。姜英武系內蒙古小肥羊包頭加盟店經理,擁有上千萬家產。平時,姜與吳氏兄弟經常混在一起吃喝嫖賭。
2004年4月5日,經過兩個月的準備,吳氏兄弟以“從東北弄了幾個小姐”爲誘餌,將正在開車回家的姜英武騙至吳士民的父母家,然後在茶水裏放上安眠藥,把姜迷昏綁架到吳士民在包頭郊區的一個農場裏。期間,吳士民向姜索要50萬元,在錢款到賬後,吳士明指使吳士偉用電話線將姜英武勒死滅口,用柴油焚燒後又將屍體拋在110國道烏蘭察布市興和縣境內。
涉及此案的石家莊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天苑派出所原指導員李敬新,因犯收購贓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此外,法院還判處吳士民、吳士偉連帶賠附民事訴訟原告人(姜英武的家屬)近28萬元。一審判決後,3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當庭提出上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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