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擔心銅梁“11·18”爆炸案犯嫌袁代中還在家中安有爆炸裝置,22日下午,銅梁縣警方對其住房進行了拆除搜查,但沒發現爆炸物品。
“11·18”爆炸案曾造成15人死亡,28人受傷。據警方透露,爆炸案發生後,當天下午民警火速趕到袁代中家,打開庭院大門後發現臥室的門關着,門的把手上還纏着電線。爲防止貿然進屋造成嚴重傷亡,民警首先切斷了電源,再由消防隊員用切割機將臥室的捲簾門切開。隨後,民警們小心翼翼地進入袁的臥室,對袁家進行了細緻徹底的搜查,“果不其然,我們從其家中發現了多處已裝有電雷管起爆裝置的炸藥,共約14.5公斤,這些爆炸物品如果被引爆,後果不堪設想。”
後來,警方調查得知,袁代中在一工地當庫管員時偷走了大量炸藥和雷管。爲防止意外,銅梁縣公安、安監、建委等部門決定對袁的住處進行拆除搜查。
22日下午,大批警察趕到現場警戒,嚴防任何無關人員進入。隨後,安監、消防、建委等部門的數十名工作人員和醫療急救人員抵達,一輛長臂挖掘機也開進了現場。拆除人員在確定電源已被關掉後,挖掘機首先靠近房子,用長臂將房屋推倒。1小時後,整幢房屋被推倒。之後,公安、安監等人員在殘垣斷壁裏仔細搜尋起來,現場頓時一片寂靜,氣氛也空前緊張起來……經過兩小時的仔細搜查,警方在袁代中家再沒發現爆炸物品。
又訊記者昨日瞭解到,目前已有4人以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被銅梁縣公安局刑拘。被刑拘的4人中有3人均是銅梁縣人:重慶市巴嶽建築安裝公司的總經理陳其國(男、58歲)、掛靠在巴嶽建築安裝公司的某項目部負責人黎興位(男、40歲)以及鄭光輝(男、3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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