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2004年11月22日,中共天津市委研究決定,追認林傑、劉東寧兩位同志爲中國共產黨黨員。
2004年11月19日晚22時許,在執行抓捕任務過程中,林傑同志被暴力拒捕的歹徒開槍擊中,當場犧牲。劉東寧同志在與歹徒搏鬥過程中身負重傷,經搶救無效,不幸犧牲。林傑、劉東寧兩位同志,生前思想上政治上要求進步,並向所在單位黨組織遞交了入黨申請書,自覺接受黨組織的培養和教育,嚴格按照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爲了維護人民羣衆的利益英勇獻身。
根據林傑、劉東寧兩位同志的生前表現和意願及兩位同志生前所在單位黨委的請示,中共天津市委經研究決定,追認林傑、劉東寧同志爲中國共產黨黨員。
市委決定指出,林傑,男,漢族,1967年9月出生,大專文化,1989年參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天津市公安局文保處民警。劉東寧,男,漢族,1966年12月15日出生,大本文化,1997年參加公安工作,生前系天津市公安局文保處民警。
2004年11月19日,林傑、劉東寧同志在抓捕撬盜保險櫃搶劫犯罪嫌疑人時,臨危不懼,衝鋒在前,不幸壯烈犧牲。
林傑、劉東寧同志生前均向黨組織提出了入黨申請。他們思想上政治上要求進步,嚴格按照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爲保護人民的利益,在危險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用他們年輕的生命捍衛了人民警察的尊嚴,實踐了他們向黨組織許下的諾言。他們因公犧牲後,其所在單位黨委研究認爲,林傑、劉東寧同志已具備共產黨員條件,報請市委追認林傑、劉東寧同志爲中國共產黨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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