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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能鈣出事了。
在此之前,這樣的廣告詞讓人耳熟能詳:“腰痠背疼腿抽筋——請服巨能鈣”,“買好鈣——巨能鈣”……現在曝出“巨能鈣含有致癌作用的雙氧水”的消息,企業恐怕是百口難辯,不得不面對空前的信任危機。
在林林總總的報道中,筆者一直在努力尋找有關部門的影子,想知道他們以前做了些什麼,現在在做什麼。
先說“以前做了什麼”。看過報道筆者方知,原來“巨能鈣含有致癌作用的雙氧水”並不是有關部門查出來的,而是一個業內人士向河南某報記者反映巨能鈣含有有害成分,該記者於是兩次在市場上購買了一些巨能鈣產品,送到權威部門進行檢測,最後得出了部分巨能鈣中殘留雙氧水的結論。也就是說,這件事情不是有關部門首先查出來的。嚴格來說,這位記者所做的事情,並不是其職責範圍內的,甚至有些“越位”。但細究下來,這其中是否與有關部門的“缺位”有關呢?如果現在能夠查出來含有雙氧水的話,那麼當初開始生產的時候,也是應該查得出來的。是當初檢測環節的問題呢,還是雙氧水是企業後來才用的?即使是後來才添加進去的,對於一種食品或者藥品,總不見得只在開始查過一次就完事兒吧?
再看“現在在做什麼”。事發後,人們從媒體上看到了生產商的種種解釋。但是,在不斷升級的口水戰中,要消費者分出是非恐怕很難,他們最想知道的應該是權威部門的檢測結論,以消弭紛爭。這既是對消費者負責,也是對企業負責。據接下來的報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稱,藥監局已經介入調查此事,但不良反應的檢測需要一定時間。在檢測沒有出結果前,將無法做結論性的判定。當然也不能禁止藥店銷售巨能鈣產品。我們無法知道“一定時間”究竟是多長時間。如果雙氧水確有致癌作用,如果巨能鈣中確實含有雙氧水成分,那麼,關乎人身健康的事情總是等不得的。
近年來,類似劣質奶粉、有害肉製品等的消息不斷出現在媒體上。根據筆者的判斷,這些事件大部分是被媒體曝光之後才爲消費者所知曉的,那些良心泯滅的廠商被有關部門查處,也大多發生在被曝光以後。有時還冷不丁聽到這樣的辯解:一個工商局長怎麼可能知道誰在生產劣質奶粉?那麼,工商局長要做的事情究竟是什麼?的確,對於製售假劣者,有關部門確實不可能一覽無遺、一網打盡,但恐怕也需要反思自己該做的事情究竟做了多少?
也有人習慣於把上述問題歸結爲“這是市場經濟無法避免的”。但在筆者看來,上述現象恰恰是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夠完善的表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政府部門切實轉變職能。就是說,要做自己該做的,不該做的別做。有的部門爲什麼該做的沒做呢?可能就是因爲做了不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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