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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頂堤殺人疑犯被捕》追蹤報道 |
北方網消息:本報7月13日曾報道了“王頂堤男子刀殺妹夫案”,昨日,天津市一中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李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26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蘇某與李某系夫妻關係,因婚後不睦,經常發生矛盾,今年6月,李某在本市南開區法院起訴與蘇某離婚。同年7月3日16時許,蘇某到本市南開區王頂堤其岳母家找李某,見面後,二人到樓下草坪處商談離婚事宜。李某的兄長李某某得知後,因擔心蘇某毆打其妹,即趕到二人附近觀望。蘇某發現李某某後,先令其離開未果,後又衝上前去與李某某廝打在一起。廝打中,李某某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蘇某的胸部、腹部、背部猛捅10餘刀,致被害人蘇某當場死亡。行兇後,李某某投案自首。
經當庭質證,被告人李某某及其辯護人對公訴人當庭所舉證據均未表示異議。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李某某的行爲是否屬於正當防衛。
合議庭認爲,經當庭質證的證據表明,被告人李某某在與被害人廝打中,不計後果持械行兇,致被害人死亡,其行爲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應以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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