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周廣龍等24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26日在廣州中院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周廣龍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被告人柳述清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其他被告人分處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不等。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廣龍原在廣州火車站一帶以拉行李包爲生。在爭搶客源和貨源的過程中,周廣龍爲了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於1990年開始有意識地拉攏一幫人,在廣州火車站一帶與人爭地盤、鬥毆、強行拉客,強佔搬運市場。1994年11月,廣州市人民政府頒佈禁止在以上地區非法拉客的決定後,周廣龍對政府的上述禁令置之不理,繼續帶領其團伙成員在廣州火車站一帶進行強行拉客等非法活動,並以威脅手段向在廣州火車站地區經營客運、貨運的單位和個人強收拉客費、保護費。1995年以來,周廣龍爲控制廣州火車站東廣場的拉客市場,糾集被告人張春秋、張貴啓、吳偉東等人毆打同在該廣場強行拉客的孫某軍及其同夥,逼其退出競爭。從此,周廣龍獨佔該廣場的拉客市場。其後,以周廣龍爲首,被告人張春秋、張貴啓、吳偉東及同案人張寶軍(在逃)爲骨幹的犯罪集團逐漸發展成爲黑社會性質組織。
爲了壟斷廣州至鄭州鐵路線的服裝貨運市場,周廣龍先後安排吳偉東等人故意傷害柳某明、沈某英等人,致柳、沈重傷。此後,沈被迫加入“平安貨運”的經營。1999年底,周廣龍爲了牟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掩飾其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糾合張春秋、張寶軍、吳偉東、張貴啓在廣州市成立了“五聯貨物運輸服務有限公司”。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間,周廣龍、張春秋、張寶軍等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先後非法壟斷了廣州至蘭州、西安等貨運線路。“五聯公司”不需投入資金、人員,也不參與具體經營,但在上述貨運線路上均強佔大比例的“乾股”。在壟斷以上線路貨運後,又以擡高價格的手段,非法謀取暴利。在實施壟斷過程中,周廣龍組織、指揮打手對不願意合作的人員進行傷害並致6人輕傷,此外,還強迫顏某昌交易。
2000年2月始,被告人周廣龍指使被告人張春秋、張寶軍夥同被告人柳述清、馬興彥等人組織成立“勤國耀發貨運公司”,以暴力、威脅手段對本市芳村區嶺南花卉市場的鮮花貨運進行壟斷經營,從中謀取暴利。在壟斷過程中,對在本市芳村區嶺南花卉市場做花卉、鮮花貨運的符某某、肖某某等數人分別實施恐嚇、毆打、潑硫酸等一系列故意傷害、強迫交易行爲,迫使上述被害人退出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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