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9日),鐵道部發出《關於維護鐵路車站公共秩序的通告》。《通告》指出:禁止叫賣火車票、座位號以及在鐵路車站招攬人員住宿、就餐,強行拉客乘車等非法經營行爲。違反上述規定並構成犯罪的,將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通告》還禁止以非法牟利爲目的,私自帶旅客進出鐵路車站、爲旅客運送行李物品或代辦託運;禁止擅自在鐵路車站以擺攤設點或吆喝等方式招攬生意、售賣商品;禁止持無效票證進站上車;禁止其他侵害旅客羣衆合法權益、擾亂鐵路車站公共秩序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