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據統計,今年1月至9月份發生在本市的殺人案件中,因家庭矛盾激化而殺人的案件佔20%左右。其中,又以丈夫殺害妻子案件爲重,佔其中的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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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妻子自殺丈夫涉嫌殺人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家庭生活壓力過大,與其妻房某某產生飲用敵敵畏自殺的想法。二人商定後,於2004年11月13日7時許,在北辰區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將準備好的敵敵畏倒在杯中,並摻入水及飲料後,令其妻房某某飲下,房某某飲用少量,因難喝而終止,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客廳遂用雙手採取掐頸、灌敵敵畏的手段,將妻子殺死,後飲用敵敵畏自殺未遂,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復婚無望殺妻放火被公訴
被告人劉某因與前妻高某復婚之事多次發生爭執。2004年6月10日下午4時許,被告人劉某再次向高某提出復婚要求遭拒,其頓生殺人歹念。當晚11時許,劉某竄至寶坻區某村被害人租住的平房,翻牆入內藏匿。次日凌晨6時許,劉某見被害人高某到衛生間洗澡即竄出,將高某拽倒後用磚頭拍打其頭部,隨即又用菜刀砍擊被害人頭、頸、兇、背等部位數下,致高某當場死亡。後劉某企圖自殺未果便點燃房屋,將房屋以及屋內物品燒燬。案發後,劉某被警方抓獲歸案。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依法將其公訴至法院。
醇酸潑向前妻惡男被判無期
被告人李某某與被害人閏某原系夫妻關係,二人於2004年4月離婚。同年5月13日下午4時許,被告人李某某在位於本市河北區王串場其與閏某共同居住的雅芳專賣店內,因故與閏某發生爭執,李某某用醇酸漆料潑在店內的美容牀、沙發以及閏某身上,並用打火機點燃閏某的身體。閏某逃出店外,其身上的火焰被他人撲滅;店內沙發、美容牀等物品被燒燬。經法醫鑑定:被害人閏某的損傷構成重傷,傷殘程度符合6級傷殘。案發後,被告人李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李某某無期徒刑。
專家談看法:兩大原因引發禍端
天津社科院副研究員汪潔表示,因離婚或者復婚問題導致丈夫殺妻子、妻子殺丈夫或者重傷害案的案件近一段時間以來呈上升趨勢。從社會學和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這種發生在夫妻間的惡性犯罪案件的當事人多爲弱勢羣體,相對而言,他們佔有的社會資源相對比較匱乏,周圍朋友少,事業也不是很順利,所以家庭生活成了他們生活的全部。一旦婚姻家庭出現危機,他們的心理就會嚴重失衡,容易衝動,做出過激的行爲;另外,由於我們的社會正處於轉型期,每個人的危機感也不斷增加。一旦家庭成了火藥桶,人就會面臨社會和家庭的雙重壓力,腹背受敵,這種情況下,極容易使當事人將所有矛盾集中發泄到家庭成員身上,從而導致諸如本案列舉的種種極端行爲。
談到如何預防和避免這類極端事件時,汪潔副研究員表示,一旦婚姻家庭出現危機,我們應該堅信這只是暫時的、階段性的,通過我們自身的努力和社會支持系統的幫助可以得到解決,要通過一種理性的、符合社會規範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對於社會,要積極構建包括社區、司法機關、醫療機構在內的立體社會支持系統,對於出現問題的家庭要及時給予關注,對當事人給予必要的幫助,幫他們度過婚姻危機。
檢察官評析:家庭矛盾一定要“冷處理”
紅橋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鐵麗紅認爲,上述惡性案件有以下幾個特點,當事人家境不富裕,夫妻雙方受教育程度不高,法制觀念淡薄,缺少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夫妻雙方在一起生活時間比較長,一般爲5年以上,有的更是長達10多年,夫妻雙方經常爭吵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爭吵不斷升級導致犯罪故意的產生,造成殺人或者重傷害類案件;夫妻雙方再次選擇生活的面比較窄,所以一旦婚姻出現危機,往往容易使當事人對生活失去信心,容易產生“玉石俱焚”的想法;犯罪手段比較惡劣,並且容易達到犯罪目的。由於被告人、被害人雙方生活在一個共同的特定空間裏,被告人的犯罪行爲容易產生危害後果。事發後,被告人往往比較後悔,尤其未遂案件,事後,被告人、被害人雙方都比較後悔,尤其被害人,主動到檢察機關給被告人求情,請求司法機關對被告人從輕和免除處罰,這給司法機關出了一個難題,一方面,司法機關希望當事人雙方能夠破鏡重圓,另一方面,被告人的行爲又觸犯了國家法律。最後,這位檢察官希望夫妻之間一定要冷靜處理彼此間的矛盾,不要採取極端行爲,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無盡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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