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社會生活節奏不斷加快,家庭作爲社會的最基本組成單位,其穩定性就顯得尤爲重要。然而,家庭暴力等衆多影響着家庭和睦的問題越加趨於社會化,成爲影響和危害家庭生活、社會穩定的癥結。在本市婦聯我們見到了接受婦女投訴信訪的婦聯權益部部長劉女士,針對家庭矛盾尤其是家庭暴力的現實情況接受了我們的採訪。
“近些年來,反映家庭暴力的投訴信訪,已經佔到婚姻家庭問題相當大的比例。”據劉女士介紹,2003年可統計的反映婚姻家庭問題的接待數字當中,家庭暴力問題佔到了30%,已經成爲婚姻家庭中遇到的最主要問題。對於這種增長趨勢,劉女士認爲這主要是因爲現代社會女性的法律意識提高了,對於自身的合法權利有了明確的認識,但同時,男性公民不能夠及早的改變傳統的封建禮教對於家庭生活的影響,法律意識有待提高。
然而,面對如此高走的家庭暴力問題,卻沒有一部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予以規範,無形中成爲司法與行政的斷壘。劉女士坦言,“現在我們還沒有可以作爲可參考和執行的地方性法規作爲依據,這就使我們的救助工作缺少法律支持,成爲工作中碰到的最主要的難題。”
劉女士出示了一份2000年11月28日由天津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檢察院、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司法局以及天津市婦女聯合會聯合制定的《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爲的若干規定》(試行)。劉女士指出這一《規定》在現實生活中逐漸失去了可操作性,這使得很多明顯的家庭暴力行爲不能夠被及時阻止,而造成受害者不能被解救,實施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不能意識到自己行爲的違法性,甚至造成更爲嚴重的暴力事件。
劉女士還講到,由於婦聯只是一個接受來訪的機構,不具有直接的行政職能,因此,在對待來訪的大多數家庭暴力受害者我們都予以法律方面的諮詢。另外,針對某些受到嚴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婦聯設立了婦女救助中心,暫時安排她們的生活,對她們身體上的傷害進行治療和一些心理方面的輔導。但這些也只是一些補救措施,真正要杜絕家庭暴力,還要靠全社會的努力。
劉女士談到另外一點,就是家庭暴力在司法取證方面往往遇到很多困難。鄰居及居委會往往帶有“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的觀念,不願在法庭上作證,使得家庭暴力的取證工作看似容易,卻十分困難。這就需要所有公民加強法制觀念,承擔公民義務,儘量協助家庭暴力舉證工作,同時也呼籲行政部門對家庭暴力予以重視,避免由家庭暴力引發重大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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