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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企業稅收徵管專項審計發現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組織各有關稅務機關迅速行動,及時、負責地開展整改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審計署對17個省(區、市)788戶企業2002和2003年度納稅情況抽查結果公佈後,國家稅務總局立即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連續下發文件,通報審計發現的問題,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落實,及時、負責地進行整改。國家稅務總局對審計報告指出的具體問題,限時整改,逐一覈實,做到個個有迴音,事事有着落。目前,除個別問題還在進一步覈實、整改外,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四個方面問題,基本上都得到了糾正。一是關於人爲調節稅收進度問題。稅務機關覈實緩繳稅款等147.72億元,已糾正併入庫147.64億元。二是關於企業會計覈算和申報不實,導致稅收流失問題。稅務機關經進一步稽查,覈實22.24億元,已糾正並查補稅款19.91億元。三是關於地方政府幹預國家稅收政策執行問題。稅務機關覈實11.94億元,已糾正9.91億元。四是關於徵管不力造成稅收流失問題。稅務機關進一步調查覈實87.64億元,已糾正79.13億元。截至10月底,有關稅務機關已糾正問題稅款共計256.59億元,糾正率爲95.2%。有關違紀單位和人員已受到了嚴肅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表示,專項審計對發現稅收徵管中的問題,推進依法治稅,強化稅收徵管都具有積極的作用,有利於稅收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各級稅務機關要通過審計整改,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稅,不斷提高稅收徵管的質量和效率;要嚴肅法紀,切實加強減免緩退稅管理,不得隨意解釋稅法,不得違規越權審批;要加大力度,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爲,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要強化監督,穩步推進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實行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對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爲進行及時、有效的監督。
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從大局出發,依法辦事,嚴格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各項稅收政策,切實維護國家稅法的統一性、權威性和嚴肅性,進一步支持、協助稅務機關做好稅收徵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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