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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開林被押入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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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開林做法庭陳述。 |
昨日(1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張開林案在石家莊新華區法院開庭審理,張開林犯綁架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0元。張開林當庭沒有提出上訴。
今年38歲的張開林系貴州省人,8月17日晚6時左右,張開林到石家莊市婦女兒童教育活動中心5樓,先是向該中心的教師索要300元未果,之後進入509房間英語教室將門反鎖,持刀劫持了2名兒童,而後用塑料袋將其中一兒童的右腿與自己的左腿捆在一起坐到窗臺上,以孩子的人身安全相威脅索要錢物,後經警方多次勸說無效被擊傷,兩名人質獲救。
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張開林說話遲緩,但神志清醒,在審判員的提問下,他用濃重的方言不時爲自己辯解,並表示,他做這件事也很後悔。公訴機關在法庭辯論時陳述,張開林生活在偏遠閉塞的山村,法律意識淡薄,家中有3個幼小的孩子,其中兩個有殘疾,家庭生活困難。在赴山東爲遇難的親人處理後事時與同行的親人失散,在石家莊火車站又遭壞人毆打。張開林當時精神極度緊張,心理承受能力非常差,法律意識淡薄的他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綁架人質的事情,情可恕,但法難容。被告人的行爲已觸犯了我國刑法規定的綁架罪,請求法庭依法判處。法庭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和證據,做出上述判決。
往事回顧:(08-18 04:43)
關注張開林案開庭審理之庭審直擊張開林犯罪屬於偶然
1.張開林到庭接受審判
昨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張開林案在石家莊新華區法院開庭審理。上午9時許,庭審開始。張開林在兩個法警的帶領下走進法庭,他走得很慢,但比較穩,沒有腿瘸的跡象。突然進入莊嚴的法庭,張開林顯得有點兒不自然,他向四周看了看。張開林的兩隻眼睛有明顯的差異,左眼比較大,顯得比較有神,右眼比較小,看起來很呆滯。記者後來瞭解到,張開林由於遭受槍擊,他的右眼已經失明。
張開林個子比較矮,背部有些彎曲。他穿着一件藍色上衣和一條灰色牛仔褲,頭髮很短,比較稀,臉上有兩個比較明顯的槍口傷。
張開林說話時夾着濃重的方言,審判長問他是什麼地方人,張開林低低地說了幾個字,記者聽出貴州威寧。審判長讓他儘量說普通話,張開林清楚地說:普通話,(我)說不得。
在法庭上,公訴人宣讀一些證人證言後,張開林幾次說:我不認識這個證人。對於證詞裏的一些事實,張開林說:一些對,一些不對。一份證詞裏提到張開林身高大約在一米七左右,張開林說:我沒有一米七。(他身高1.67米)公訴人問他:你有孩子嗎?張開林說:有。(張開林有3個孩子,大孩子7歲多了)
2.許多情節張開林記不清了
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後詢問張開林:你何時來石家莊的?張開林說:記不清了。他只記得當時要去山東,一共有3個人,後來走散了。走散之後,張開林遭遇搶劫,他身上的錢物全部丟失,無奈之中的張開林在石家莊下了火車。
據瞭解,張開林曾對自己的作案事實供述:我買了刀後就跑到一個樓下(說不清位置及樓的名稱),我就到了5樓,我進了一個房間,裏面有3個孩子,好像跑出去一個女孩,屋裏剩下一個男孩、一個女孩,我說你們要好好站着,不準動,我說我有點兒事,你先跟我捆到一塊,我就用一個塑料紙(袋)把小男孩的右腿和我的左腿捆到一塊,我捆好後孩子的父親就到門口了,孩子說是他父親,我不知道,我抱着孩子就坐到窗臺上了。我把窗戶打開了,小女孩站在房間的門口,我對來的人說你們滾。我兩隻手都拿着刀,坐在窗戶上我就把兩把刀放在窗臺上了,我看見樓下有很多人,門口有三四個男人,他們讓我把孩子放了,我說你們都滾。我跟門口的人要一支槍,我想要槍打追我們的那幾個人(可能是指曾搶劫他的人),門口的人不給我槍。門口有兩個上年紀的男人,他們說給我兩千元錢,讓我把兩個孩子放了,我說要的(可以),兩千元錢就夠了。我不敢要錢,怕他們送錢時把我幹(打)到屋裏,我和門口的人還說什麼,就記不清了。
對於爲什麼要捆小孩,張開林說:我當時衝動,沒有什麼目的。
3.當庭出示現場收繳的刀具
在法庭上,公訴人出示了警方在現場收繳的刀子,一共有4把,兩把是削水果皮的刀,一把是不鏽鋼菜刀,一把是瓦工用的剷刀。那把菜刀閃閃發光,非常鋒利。法警拿着刀子讓張開林查看,張開林仔細看過之後說,他在綁架小孩時沒有拿那把菜刀,只拿了一把瓦工刀,而且這個刀當時放在窗臺上,沒有在他手中。
據瞭解,張開林曾供述,他以前沒有受過公安機關處理,今年8月初來到石家莊。從家裏出來時,我帶了一把刀,是一把宰豬刀,刀放在包裏以防安全用。那天具體幾號記不清了,我和他們(一起出來的人)從石家莊火車站分開的,我從家裏帶的刀在火車上被警察給收走了,我和他們分開後自己一個人走,分不清方向和什麼路。我在路上碰到擺地攤的,就買了三把刀,一把(是)不鏽鋼的菜刀,一把刀是兩邊帶齒的尖刀,一把瓦工用的剷刀。
4.張開林有沒有從輕情節
河北石新律師事務所霍泉律師爲張開林辯護稱,被告張開林一貫表現良好,本次犯罪純屬偶然犯罪,動機單純而不惡劣,主觀惡性很小,悔罪表現好。張開林傷愈後真誠坦白,配合偵查機關工作,認罪態度較好,庭審也可以看出被告悔罪表現很好。而且他有3個需要撫養的孩子,張開林由於槍傷已瞎了一隻眼睛,落下殘疾,請法庭對其寬大處理。
公訴人則稱,情可恕,但法難容,張開林沒有法定從輕處理的情節。公訴人說,作爲一名國家公訴人,在辦理張開林綁架案時心情十分複雜。張開林生活在偏遠閉塞、經濟不發達的山區,人很老實,家境不很寬裕,有3個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撫養。親人在山東遇難,他前去處理又與同伴走散遭遇打劫,可以說種種生活壓力、厄運纏身使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識差、心理承受力弱的張開林走向了極端。張開林的種種遭遇是令人同情的,但法律是無情的,不會因爲行爲人生活坎坷就對他從輕或減輕處罰。
5.張開林一審領刑13年
11時多,在法庭調查、出示證據和法庭辯論後,張開林做了最後的陳述。張開林夾着濃重的方言說,希望審判長對他從輕處理。在合議庭經過合議後,法庭宣佈判決結果,張開林犯有綁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3000元。張開林沒有當庭表示上訴。
關注張開林案開庭審理之各方說法張開林該不該判13年
1.辯護律師:張開林可能不會上訴
針對法庭判決,辯護律師霍泉對記者說,張開林一審被判13年,這個判決結果是比較公正的。有記者問:“張開林會不會提起上訴?”霍泉律師認爲,張開林上訴的可能性不大,他很可能服判。
霍泉是河北石新律師事務所律師,這次受新華區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擔任張開林的辯護人。霍泉認真查閱了案卷,會見了當事人,調查了有關的證據。他對“綁架”這一定性沒有異議,對經受這次事件的受害人表示同情。霍泉說,這個案件的確應當引起人們的思考,張開林現在的情況也很令人同情。他家裏有兩個殘疾的孩子,他孩子的舅舅在山東出事,沒出過遠門的他前去處理。現在,他小孩的舅舅沒了,他還要面臨13年的刑期。
2.公訴人:判決公正合理
庭審過程中,石家莊新華區檢察院派檢察官羅萬羣等二人出庭公訴。庭審後,羅萬羣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判決結果是比較公正合理的。
羅萬羣在發表公訴意見時說,通過法庭調查、張開林自己的供述以及對張開林的訊問、有關證據的出示、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已證實張開林犯綁架罪。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或扣押人質爲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或者偷盜嬰幼兒的行爲。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採用暴力、脅迫、麻醉的方法,劫持他人或者偷盜嬰幼兒加以祕密隱藏或控制,以此勒索財物或對他人相要挾的行爲。張開林符合綁架罪的構成要件,應認定爲綁架罪。
公訴人說,這起案件帶給社會許多思考。我們的社會需要進一步加強全民的普法教育,特別要深入到偏遠的不發達的地區,普及法律常識尤爲重要。
3.被劫持兒童家長:張開林判得很輕
袁先生是其中一名被劫持兒童的家長,他特意趕到新華區法院旁聽了庭審。法庭判決之後,記者問他如何看待判決結果,袁先生說,張開林被判13年有期徒刑,可以說判得很輕。
袁先生提起這個案件有些激動。他告訴記者,張開林劫持孩子的場景令人後怕,張開林揮動着刀子,情況萬分危急,有人當時錄了像。如果法庭上能播放當時的錄像資料,張開林一定會多判兩年刑,達到15年有期徒刑。袁先生還拿出一張光盤說,當時的錄像資料就在光盤裏。
袁先生說,他的兒子才9歲,遭受劫持後心理上受到很大的影響,常常感到無名的害怕。有一次,他與兒子一起散步時,兒子突然說“怕”。袁先生拿出兒子的一些獲獎證書說,兒子非常聰明、優秀。記者看到證書上的照片,袁先生的兒子長得很帥,很可愛。
4.法官:判決考慮了控辯雙方意見
審判長曹同華說,判決結果已注意到控辯雙方的意見,對張開林作案的動機、目的、手段予以充分注意,可以說罰當其罪。
曹同華說,在法律上,張開林不屬於應當指定律師的情形,而是屬於可以指定律師的情形。對於張開林,我們可以爲他指定律師,也可以不爲他指定。考慮到張開林綜合素質、文化水平和體質、精神狀態,我們爲張開林委派了律師,這樣可以更好地維護張開林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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