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庭審質證階段被嚇癱在地 昨天當庭表達悔意被判一年半
因偷了超市東西被保安發現受了氣,19歲的四川青年楊陳華就編造了“超市有炸彈”的謊言,造成一片混亂。昨天上午,通州法院一審以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楊陳華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鑑於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這已是對他從輕判處。
在11月24日的庭審質證階段,當公訴人宣讀超市提供的損失達20萬元的證據時,楊陳華被這個“天文數字”嚇得癱倒在地,庭審被迫中斷20分鐘。
昨天,再次走上法庭的楊陳華看上去還是挺緊張,呼吸明顯加重,但他能夠比較清楚地回答公訴人和法官的問話。據看守所工作人員介紹,看守所民警對他一直特別關照,經常陪他聊天,還不時給他買來酸奶和糖果。開庭前法官又專門到暫押室安慰了他幾句。
法庭辯論階段,他反覆強調,自己當時不知道怎麼了,打那個電話是無意識的行爲,現在很後悔,希望法庭給予寬大。最後,楊陳華說:“現在父母身體有病,已到癌症晚期,聽到這個消息對他們是極大的打擊,我沒有上過多少學,不懂法,現在已經認識到錯誤,希望法官再給我一次機會,出去後絕不再犯,哪怕是要飯,也要孝順父母幾天。”
庭審進行了半個多小時,合議庭經過評議後宣判:楊陳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擾亂了公共秩序,其行爲已經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鑑於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故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審判長問他是否聽清,他要求審判長重複一遍,當確認自己被判處一年六個月後,他不斷搖頭,審判長問他是否上訴,他一言不發,只有兩行眼淚從臉上淌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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