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日報報道,一盜竊團伙以狗爲主要盜竊對象,一年內瘋狂作案100餘起,遼寧省本溪市明山區法院日前以盜竊罪分別判處6名被告人13年零六個月至11年不等的徒刑。
楊海、鄒發、蘇濤、高玉、于軍、高廣6人系無業人員,其中4人還是刑滿釋放的累犯。他們爲享樂結夥盜竊,並選定了不易被人重視的狗作爲主要盜竊目標。
自2003年7月至今年4月案發,該團伙採取夜間作案,高價僱用出租車運贓,定點銷贓的方式瘋狂作案,盜得各類家犬120餘條及其他財物,侵害範圍涉及三區一縣,影響極爲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