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一名全國人大代表,在衆目睽睽之下把“人民”打得鮮血流淌滿地找牙,怎不讓人怒火中燒?
這幕醜劇發生在11月27日晚的山東臨沂機場,據《羊城晚報》報道,下飛機時王廷江拒絕出示機票,並辱罵毆打女乘務員。執勤的空中警察張強爲制止其威脅航空安全的行爲,將其與自己銬在一起。後來,王廷江的隨從掏手機打了個電話,隨後十來個人闖進機場,砸碎機場隔離區玻璃,衝進停機坪,從飛機上把空警拖下來暴打一頓———很多目擊者以爲這是一起恐怖襲擊。
這則新聞一刊出,網上讀者留言紛紛譴責王廷江這一無法無天的霸道行爲。無疑,這一事件的符號意味已經超越了事件本身,對老百姓的情感產生了相當大的傷害。
針對法官的判決,培根有一段精彩的描述:一次不公的判決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爲禍尤烈,因爲多次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一次不公的判決則把水源敗壞了。人民代表暴打“人民”跟“不公的判決”有着相似的意味:一次“人民代表打人事件”對公衆和社會的傷害要比千百次“普通人打人事件”大千百倍。
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人民代表打人,已揪痛了人民的心。
“人民代表”的稱號意味着什麼,最樸素的理解是:代表人民,代表人民行使各種權力,站在人民的立場上,爲老百姓說話,爲老百姓謀福利———最底線最消極的態度應該是:與人民爲善,善待自己代表着的人民,不做傷害人民利益的事。可是,作爲人大代表的王廷江對“人民”耍盡潑皮、無賴、流氓之事,這與自己的身份形成強烈反差,已不是一個簡單的暴力行爲。
無良富人的車子當街撞人並大逞其威,老百姓會憤怒;黑社會勢力在鬧市橫行霸道招搖過市,老百姓也會憤怒———也僅僅是憤怒,可“人民代表逞兇打人”就不一樣了,會深深地傷害到人民的情感,其性質不只是人與人矛盾的對立,而是破壞了人民對代表的信任基礎。
鑑於此,有關部門一定要嚴肅查處這起“全國人大代表機場逞兇打人”事件,捍衛人大代表這一身份的公信力,捍衛人大代表代表人民這一樸素的社會正義,以“嚴肅查處”和“絕不姑息”來撫慰人民受傷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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