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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鄒城市電視臺女播音員馬嘯 |
今年10月15日,山東省鄒城市電視臺女播音員馬嘯猝死在副市長劉波家中的牀上,這一消息一夜之間在鄒城炸開了鍋。這個消息很快就被封鎖了,前往採訪的媒體記者均被拒之門外。沒有哪個部門、哪個人出面澄清那些沸沸揚揚的傳聞。鄒城市宣傳部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劉波一案已經在社會上傳聞多時了,各種版本都有,市委已經上報。整個事件純屬劉波個人行爲,是個案。
劉波與女播音員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當然不是在黨和政府的授意下乾的,說“屬劉波個人行爲”似乎沒什麼不對。但不要忘了,劉波的身份是鄒城市副市長,是舉市關注的公職人物。倘若是老百姓的個人行爲,那自然應該由個人對自己的行爲負責。但副市長個人行爲,就不是他所能完全擔待得了的了。劉波還能對他給黨和政府抹下的黑負責嗎?他還能主動到電視或報紙上去澄清“這是我的個人行爲,與黨和政府無關”嗎?在公衆的眼裏,副市長的個人行爲僅僅是影響到其本人的形象嗎?
帶有公職背景的個人行爲,已沾染上了官方的色彩。人們會對官員的個人行爲以公務行爲的高標準進行要求:公職人員倘在私下裏做了件好事,那會被認爲理所應當;公職人員倘若“以個人行爲”做了件壞事,那必將被公衆與其公職聯繫起來。
老百姓的個人行爲,其隱私是受到保護的,但公職人物的隱私權是受限制的隱私權,更何況與醜聞掛上鉤的隱私已不能稱之爲隱私。克林頓在“拉鍊門事件”中的隱私不是事無鉅細都向國會進行報告了麼?更何況,“女播音員死在副市長牀上事件”還出現了公民的死亡,就更需要公佈真相,讓各種各樣的傳聞止於公開。
女播音員死在了副市長的牀上,這一事件顯然是有傷官員乃至地方政府的體面的,事發之後,有關方面選擇了沉默,選擇了封鎖消息,這顯然在潛規則之內。有關官員急於表明“女播音員死在副市長牀上事件”是個人行爲,是個案,無非是想拯救地方黨委和政府的聲譽,想減輕用人失察或監督失察的責任。
但封鎖消息、保持沉默的做法,卻只能加重人們的懷疑:既然能通過封鎖消息來降低負面影響,是不是也會通過授意地方公安部門作假來隱瞞真相?劉波雖然已被“撤銷黨內職務,撤銷行政職務”,但其在副市長任上所積下的餘威,是不是會影響到真相的公開?
事件發生後近一月,作爲鄒城市上級的濟寧市,派紀委、公安局等單位人員,對事件進行了調查,並“鄭重地”向家屬口頭宣佈了馬嘯的屍檢報告結果。既然上級部門已經介入,並得出了調查結論,爲何不在當地媒體上向公衆詳細公佈,仍然任傳言在空中飛?爲何是外地的媒體突破重圍來報道此事?
而且事件的處理,也不能令當事人滿意。馬嘯的丈夫楊雪金認爲,“屍檢報告前後不符,相互矛盾,存在着諸多疑點”——時間上的疑點、死因上的疑點,以及屍檢報告中陳述馬嘯是裸體死在副市長家的牀上的,而結論又認定沒有發生過性行爲,這也是個疑點。這些說明了什麼呢?連當事人對調查都有疑問,那又如何讓公衆不產生疑問呢?
即使是公開都未必能釋疑解惑的醜聞,更何況遮遮掩掩呢?遮掩只能讓公衆對政府不信任,損害政府的公信力。
公職人員的一言一行已不僅僅代表其個人,對公職人員惡劣行爲所造成的影響也決不可能由個人來挽回。但顯然,某些官員並沒有明白這一點,所以他們就肆意妄爲;某些地方黨委和政府也沒有弄明白什麼是最合適的危機拯救措施,所以他們就選擇了封鎖消息的不合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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