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12月2日在法庭上承認,美軍的“作戰人員身份審查特別法庭”在審理關塔那摩囚犯的過程中,可以使用嚴刑逼供得到的證據,以便確定他們是否爲“敵方作戰人員”。
據美聯社報道,當天,一個美國地區法院在審理關塔那摩部分囚犯提起的訴訟案時,美國司法部高官布賴恩·博伊爾做出了以上表示。
關塔那摩囚犯的辯護律師指出,有些囚犯被囚禁的證據是通過嚴刑拷打得到的,這種做法違反了正當的司法程序。美國地區法官理查德·利昂問道,如果監禁一個人的證據全都是通過“非法”拷問得到的,這種監禁是否合法?對此,博伊爾回答說,只要“作戰人員身份審查特別法庭”認爲可靠,就可以相信這些證據。
接着利昂法官問,在使用嚴刑逼供得到的證據時,是否有限制條件?博伊爾回答說,美國決不制定政策讓自己在使用重要證據時束手束腳,即使這些證據的來源可疑,比如來自外國政府的嚴刑拷打。
美國最高法院在6月份裁決,允許關塔那摩被關押的“敵方作戰人員”就他們被無限期關押的遭遇向美國聯邦法院提出申訴。後來,美軍成立了由3名成員組成的“作戰人員身份審查特別法庭”。如果特別法庭決定某被關押者不是敵方作戰人員,他們將把資料向上遞送至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處,後者將同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協商相關事宜。而那些被判斷仍對美國構成威脅的人,將繼續被關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