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首例“涉黑”大案6日開始公開開庭審理。
合肥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以胡斌爲首的33人涉黑團伙,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12項罪名。
起訴書說,自上世紀90年代後期起,胡斌、張以平(另案處理)等人糾集一批兩勞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橫行社會,肆意妄爲,進行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衆鬥毆等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以張以平、胡斌、陳三毛爲組織者、領導者,以朱慶凱、胡旭東爲領導者,以孫劍池等爲參與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在進行多起暴力犯罪的同時,還在高檔賓館等場所開設賭場,聚衆賭博,以此聚斂錢財,爲胡斌等人的違法犯罪提供經濟支持與保障。
另據瞭解,目前只有一人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