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通銀行人員,高息作爲誘餌,僞造單據騙人,億元巨騙蒙過崇文民政局,詐騙金額達1億餘元的瑙魯國公民沈誠,昨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今天上午記者獲悉,二中院昨天對“中國農業銀行職員內外勾結,詐騙10餘家單位1億餘元的金融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一手製造這起詐騙案的被告人沈誠,被法院以金融憑證詐騙罪、合同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
餘9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兩年零六個月至無期徒刑不等。
今年44歲的沈誠是瑙魯共和國公民,被捕前是淮南奧尼斯達路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曾被人稱爲“億萬富豪”。
據瞭解,沈誠註冊資金達1600萬元的淮南奧尼斯達路橋建設開發公司,實際是沒有一分錢的空殼公司,但就是這家公司,卻幫他騙到了造價4億元的合肥至徐州的高速公路淮南引線工程。
據介紹,“空手道”高手沈誠向農業銀行婁底漣源支行提出,用開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解決資金貼現問題。他承諾返還6個點的“好處費”作爲婁底銀行的贏利。當所有票據融資款項打到同屬農行系統的農行淮南分行八公山分理處後,沈誠暗中安排了淮南分行八公山辦事處職員張應懷接應,就這樣,奧尼斯達公司將160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非法佔有。
隨後,沈誠一手策劃的中外合資格林蘭康樂有限公司宣佈成立,它成爲沈誠系列金融詐騙案的一個重要平臺。沈誠勾結中國農業銀行豐臺區支行科學城分理處副主任暢廣志、會計組組長溫庭泉和出納組組長賀旭昌,以在科學城分理處存款可以獲得20%的高息爲誘餌,僞造定期存款單位支票、進賬單、掛失申請書等憑證,先後騙取崇文區民政局、中國紅十字會基金會等10餘家單位1億餘元存款。
二中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沈誠的行爲已構成金融憑證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故作出上述判決。其餘9名涉案人員也分別被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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