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南京大屠殺的受害者李秀英老人去世。12月7日,“中國人戰爭受害賠償請求訴訟案律師團”發表聲明,對老人的去世表示哀悼,並表示將繼承李秀英老人的遺志,爭取對日索賠訴訟的最後勝利。
聲明指出:“我們日本律師團也爲李秀英老人在有生之年未看到最終勝利而感到非常遺憾。戰爭結束將近60年了,日本無視李秀英等受害人,未進行任何補償行爲,我們對此表示強烈的抗議,並要求日本政府儘早解決戰爭遺留問題。”
在聲明上簽字的有:“中國人戰爭受害賠償請求訴訟案律師團”團長尾山宏、執行團長小野寺利孝、幹事長南典男,“731·南京·無差別爆炸訴訟案律師團”,“李秀英損壞名譽訴訟案律師團事務局長渡邊春己,以及全體律師團律師。
“中國人戰爭受害賠償請求訴訟案律師團”由日本律師組成,他們在日本籌集捐款,到中國蒐集證據,然後向日本法院提起索賠訴訟。他們是對日索賠訴訟的主要力量。
記者還獲悉,對日索賠理論奠基人童增發起倡議,呼籲在南京爲李秀英老人修建一座紀念塑像,並希望社會各界進行捐助。童增認爲,在李秀英老人身上集中體現了中華民族勇於反抗外來侵略的民族精神。在日軍實施南京大屠殺期間,李秀英反抗日軍暴行,身上被刺37刀依然不屈服;上世紀90年代,對日民間索賠行動進行之初,她不顧自己已是七十多歲高齡,勇敢地站出來赴日本打索賠官司。童增認爲,李秀英是“堅強的母親,不屈的象徵”。
童增認爲,爲李秀英老人修建雕像,除了紀念她之外,還可以教育下一代年輕人不忘國恥,發揚中華民族不屈不撓的鬥爭精神。
1937年12月19日,在南京市內國際安全區一所小學避難的李秀英(當時已有身孕),因反抗日軍士兵的強暴,身受重傷並流產。
1995年8月,李秀英老人和731部隊受害者、永安無差別爆炸受害者一起,赴日本打索賠官司。1999年9月22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他們的訴訟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承認了他們受害的事實,認爲日本政府應對原告賠禮道歉。但是,判決沒有承認原告的賠償請求權。一審判決之後,李秀英老人立即提出上訴。2004年7月29日,日本東京高等法院二審結束,但法院並沒有指定宣判日期。
1998年,日本人鬆村俊夫在其所著《關於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展轉社出版)一書中捏造說,“南京大屠殺是不存在的,作爲南京大屠殺受害人的李秀英也是不存在的”。深受傷害的李秀英老人憤然於1999年9月,以鬆村俊夫、展轉社及其發行人相澤宏明爲被告,向日本法院提起損害名譽賠償訴訟。該訴訟一審、二審都認定了鬆村俊夫等被告的損害名譽事實。由於鬆村俊夫等被告提出了上訴,目前該案仍在日本最高法院進行審理。
自1995年起,李秀英老人數次赴日本,參加在日本各地舉行的證言集會,向不知道歷史真相的日本青年人講述日本侵華暴行以及自己的受害經歷。日本律師團在其發表的聲明中說:“李秀英老人溫柔的性格與堅強的信念感動了許多日本人。我們堅信她的證言將會促進今後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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