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第六屆“立委”選舉結束,依相關規定,島內各縣市“選委會”必須在12月15日之前將選舉結果清冊及當選人名單函報臺“中選會”。“中選會”17日將公告當選人名單,24日之前由“中選會”及各縣市“選委會”發給225位“立委”當選人當選證書。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中選會”在17日公告當選人名單後,27日之前,各縣市“選委會”將發還區域、原住民候選人繳納的保證金,不過,部分未當選的候選人不予發還。同時,臺“中選會”也會在27日之前發還全臺不分區、僑選“立委”候選人的保證金,不過未當選的候選人的保證金不予發還。
據瞭解,3年後的第七屆“立委”選舉席次將由現行225席減爲113席,任期由3年改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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