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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會幫助殘疾人就業
北方網消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規定,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都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要交納殘疾人保障金。本市從1996年開始由天津市殘疾人聯合會向有關單位徵收此項保障金。但是,因爲人力的限制和缺乏強制力,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工作一直都處在低標準。昨天,記者從市有關部門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將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代收。這一舉措將大大增強這項保障金的徵收力度,所有保障金將全部用於殘疾人事業,提高殘疾人的生活水平。
不安置殘疾人就交保障金
根據本市新修訂的“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的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福利企業除外)、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不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應當於每年5月31日前按差額人數繳納上年度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本市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工作是從1996年開始的,由於這項保障金一直是由殘疾人聯合會進行徵收,徵收範圍和強制力度都明顯不足,很多應當徵收的保障金沒有徵收上來。今年一年徵收的保障金雖然達到3000萬元,但與本市40萬殘疾人的數量相比,還是欠缺了不少。爲了加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力度,從明年1月1日起,本市地稅部門將代徵此項保障金,對於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安置殘疾人就業又不交納保障金的,將給予“曝光”或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明年保障金有望達到一個億
本市範圍內未安置或安置殘疾人就業未達到1.5%規定比例的單位,爲地稅機關代徵殘疾人保障金的徵收對象。繳納金額的計算辦法是:(年末在職職工總數×1.5%-在崗殘疾職工人數)×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本市職工平均工資數。按照本市目前的平均工資水平,企業少安置一名殘疾人就業,每年就要多繳納15000元以上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於地稅代徵有着較強的強制力度,保障金的收繳範圍也將會大大地增強。明年,本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徵收額力爭達到1億元人民幣,這些資金將全部用於殘疾人事業發展。
保障金全部用於殘疾人事業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以殘疾人名義徵收的,它也將全部用於殘疾人的事業。按照規定,保障金的使用範圍包括:補貼殘疾人職業培訓、教育、康復等工作。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或者個體經營,改善殘疾人勞動條件。增加無障礙設施,購買殘疾人就業崗位。獎勵超過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及爲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補貼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的必需開支。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其他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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