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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決定2004年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03]29號)和《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全市第一次經濟普查的通知》(津政發[2004]47號)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主要是全面掌握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蓋國民經濟各個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
二、普查的對象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三、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情況、主要生產經營活動和科技活動、財務狀況、人員報酬、能源消耗以及企業主要生產(經營)能力、主要原材料消耗等情況。
四、普查對象要配合普查機構和普查員完成全市單位清查和普查登記工作。單位清查工作從2004年9月1日起至11月底止。正式普查登記從2005年1月1日起至4月底止。普查登記的標准時點為200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
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天津市統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准確、及時地填報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
六、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認真履行對基層單位資料的保密義務。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進行納稅征管或行政處罰的依據。
七、天津市第一次經濟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由區(縣)、街(鄉、鎮)及市屬各委、局(總公司)經濟普查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凡單位清查或普查登記仍未領到普查表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應主動與所在區縣經濟普查辦公室取得聯系,以便能如期進行普查登記。天津市及各區縣經濟普查辦公室聯系電話公布如下:
天津市第一次經濟普查辦公室:27227771、27230609
和平區85681705 漢沽區25693196 寶坻區29247907
河東區24309235 大港區81961693 寧河縣69591811
河西區23278853 東麗區84376929 靜海縣28948575
南開區27695455 西青區27936790 薊縣29033371
河北區26351784 津南區28541736 開發區25202147
紅橋區86516185 北辰區26837373 保稅區25760040
塘沽區25857177 武清區29382284 科技園區23709453
天津市第一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二○○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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