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和整改工作
■一定要給全國人大和人民羣衆一個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答覆
■查處和糾正工作必須在明年一季度基本完成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彙報,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草案)》。
會議指出,國務院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處理和整改工作,多次強調要堅決糾正存在的問題並切實加以整改,一定要給全國人大和人民羣衆一個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答覆。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積極採取措施糾正存在的問題,並認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截止目前,已有754人(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有關部門和單位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進管理,推進了法制化、制度化建設。據初步統計,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審計意見完善各項制度規定87項。這些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爲從機制上預防各類違法違規問題的產生,從根本上提高財政財務管理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截至2004年10月底,審計查出應上繳財政的各項資金285.97億元,已上繳208.72億元,上繳率爲73%,比去年同期提高21個百分點;滯留資金已有98.78%撥付到位。總的看,整改工作進展較好。
會議強調,對今年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要繼續抓緊落實。該收繳的款項要儘快收繳,該追究責任的要進一步查處。未完成整改的,要抓緊整改。查處和糾正工作必須在明年一季度基本完成。會議決定,將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會議要求,要按照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精神,不斷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一要嚴格執行各項財經法律法規,嚴肅財經紀律。政府的一切工作都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好職權。堅決依法查處違犯財經紀律的行爲。二要加強管理,嚴格責任制度。推進依法行政,預防和懲治腐敗,必須從加強各部門、各單位的管理抓起,尤其要高度重視財政財務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落實管理責任,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三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堅持勤儉建國、勤儉辦一切事業的方針。各部門、各單位都要精打細算,合理、節約使用財政資金,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減少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浪費。四要加強審計監督,努力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水平。審計監督是憲法和審計法規定的一項制度。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審計工作的重要性,積極配合審計部門的工作,自覺接受審計監督。審計機關要切實做到依法審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嚴謹細緻,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要加強審計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會議認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1994年7月1日頒佈實施以來,對於推動國有企業改制和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隨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逐步完善,公司的運行實踐已發生了很大變化,有必要在總結10年來國有企業改革理論與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的公司法進行修改、完善。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草案)》,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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