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上午,當南開區法院執行庭樑庭長將存單和支票交給河北省農民康銀貴手中時,康銀貴由衷地笑了。至此,拖欠130名農民工4年之久的工程款全部被收回,130名農民工終於可以拿着錢安心回家過年了。
1999年5月,康銀貴率領的施工隊爲本案被執行人劉某承建的本市紅旗南路一居民小區進行清包施工。施工結束,劉某在支付給康67萬餘元工程款後,便以康的施工隊施工質量有問題,受到主管部門罰款等原因,欠下30餘萬元不再結款。爲此,康銀貴將劉某訴上法庭。2003年,經法院審理,判令劉某支付康銀貴工程款209318元,但劉不服,訴至一中院,今年4月,一中院駁回其上訴,隨後該案轉入南開區法院執行庭。
執行庭幹警王全喜和汪若磊接手後,十多次赴劉正在施工的工地找劉,還通過蹲堵找到劉的住址,終於使劉迫於壓力親自來到法院。最後,通過本市建委清欠辦和河北省駐津辦事處、河南省駐津辦事處等多家單位協助,劉某所在的河南省林州二建終於將工程款打到劉的名下,使劉不得不同意歸還欠款。至此,爲該工程工作過的130名農民工終於盼回了工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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