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將2005年元旦、春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爲法定假日,將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月3日(星期一),1月2日照常公休。
春節:2月9日—15日(即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9日、10日、11日爲法定假日,2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將2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兩個公休日調至2月14日(星期一)、15日(星期二),2月5日、6日照常上班。
各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節日期間,各單位要加強值班,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和衛生防疫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4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