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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天津市河西區檢察院克服種種困難完善證據,對一起中國公民在境外故意傷害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訴。該案經過四次開庭審理,歷時半年,於日前對被告人羅鵬一審作出有罪判決。
被告人羅鵬與被害人金某同是某遠洋國際勞務合作公司海員,且同在日本一家公司的“愛麗公主”號散貨船服務。2002年10月28日下午,“愛麗公主”號由美國前往日本途經阿拉斯加海域,大副杜某與大廚金某按照船長命令檢查船員違禁攜帶自行車,當來到被告人羅鵬的房間時,與羅鵬發生爭執。被告人羅鵬持菜刀朝金某頸部、頭部等處猛砍數刀,造成金某左頸部、頭皮、左上臂及雙手多處裂傷,經法醫鑑定其身體四處損傷爲輕傷(偏重),兩處損傷爲輕傷。
案件審查期間,羅鵬辯稱:案發當日,大廚金某與大副杜某是以檢查自行車爲名,對其揭發二人剋扣伙食費問題進行報復,欲殺人滅口。他是在金某欲持刀傷人的情況下,出於自衛,奪刀砍傷金某,故其行爲屬於正當防衛。針對被告人正當防衛的辯解,爲查明案件真相,辦案人克服了目擊證人均爲外輪船員、常年在外跑船給調取和複覈證據帶來的困難,利用船員登岸休假的機會,多次找曾在事發船上服務的證人調取證據,並且聯繫到當時在“愛麗公主”號任職的韓國籍船長,由船長出具了對案件定性至關重要的證據材料。
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河西區檢察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對被告人羅鵬提起公訴。在庭審過程中,被告人爲逃避法律制裁百般狡辯,在其“剋扣伙食費”、“殺人滅口”的辯解被公訴人出示的證據一一推翻後,仍不斷提出新的辯解,公訴人針對新的辯解,又進行大量補查工作,對其每一次辯解都給予有力的回擊,以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了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日前,法院一審以被告人羅鵬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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