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十三日對偷逃稅款達三千六百多萬元人民幣的廈門近年來最大一起走私案作出一審判決,共有十五人被判刑,其中包括三名海關內部人士,另有兩名香港人被分別判處死刑和死緩。
據悉,法院判處主犯、香港人方燦燊死刑,主犯、香港籍人士王如榮死緩,處主犯廈門海關技術處原副科長董啓立無期徒刑,處主犯廈門華誠報關行承包人任傑死緩;其餘十二名從犯被判處十三年至緩刑的處罰,而被告單位廈門中航技儲運公司被判處罰金五十萬元人民幣。
法院宣判書中指出,二00二年三四月間,香港天基有限公司董事長方燦燊和香港維昌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如榮通過他人介紹和福建格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餘東輝達成協議,由余負責協助兩人從香港走私VCD機芯和VCD IC進入深圳關境。餘經人介紹又認識廈門海關技術處副科長董啓立,拉董參加走私活動。董除自身參加走私活動外,還拉任傑參加,並由任傑先後拉攏兩名廈門海關工作人員一同參與走私。
從二00二年五月到二00三年八月,方燦燊、王如榮、任傑、董啓立等人先後利用“轉關飛料”和“直接闖關”等方法,共走私達四十八票,偷逃稅款三千六百六十一萬餘元,而董啓立則從中收取“通關好處費”達一百多萬元。二00三年九月六日董啓立被廈門海關緝私局刑事拘留。方燦燊則於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自駕車藏IC四萬七千餘粒,在未向海關申報的情況下,從皇崗口岸通關入境,結果被海關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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