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日報報道,被告人謝秀云爲獲取兒媳秀芝(化名)的隱私,未經秀芝同意,即非法拆開秀芝的信件;謝之子胡軍爲泄私憤,非法損害妻子秀芝的身體健康。近日,湖南省沅江市法院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判處謝秀雲拘役二個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胡軍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00年初,胡軍與在廣東打工的秀芝確定戀愛關係,今年1月兩人結婚。婚後,秀芝還想外出打工,由於胡軍勸阻只好作罷。謝秀雲見秀芝常與外地的一些男子通話通信,懷疑兒子被戴“綠帽子”,便私下加強對秀芝的“監督”力度。
今年8月12日,謝秀雲接到一封外地人寫給秀芝的信,她連忙拆開,發現內容是一個男子抒發對秀芝的思念之情。她馬上添油加醋地與兒子議論—番。胡軍頓時怒髮衝冠,見到秀芝就是一頓暴打,致秀芝身體多處損傷,後胡軍被鄰居及時勸阻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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