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28日從天津市衛生局獲悉,2天以後,也就是從明年1月1日起,天津所有醫療機構將依據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處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統一更換新處方。據悉,新處方將根據功能分成淡紅色、淡黃色、淡綠色、白色。與以往不同的是,從明年1月1日起,醫生在開具具體處方前,還必須在處方上填寫“主要診斷”出的病情。
新處方爲32開,比現在的處方大些。處方上第一行爲醫療機構名稱、科別、患者的住院編號或者是門診號。第二行爲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主要診斷、年月日、是否“醫保報銷”或者是“自費”等。下面是專門填寫處方的方框。
據市衛生局藥械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與老處方相比,新處方的書寫將更爲規範化,根據欄目設置,醫生在開具具體處方前必須填寫主要診斷病歷。主要診斷涉及隱私,不便於書寫在處方上的要特別註明“見病歷”。另外,兒科處方必須填寫就診患者的體重,出生年齡要精確到日齡。新處方一般當日有效,特殊情況下需延長有效期的,必須由開具處方的醫師註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天。根據功能不同,新處方分爲麻醉藥品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普通處方,分別爲淡紅色、淡黃色、淡綠色、白色,並以文字在右上角註明。爲了規範醫生的醫療行爲,每張處方最多隻能開5種藥,用量一般不得超過7日;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另外,新處方上必須有執業醫師的簽名,調劑藥師和核對藥師按方取藥時也必須簽名。有關負責人認爲,新處方的使用將有利於限制醫生不合理用藥或開具“大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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