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案查處雖多有進展,迄今仍遠未終結,其深層罪責究竟由誰來負?
2004年12月14日,一場突如其來的濃霧瀰漫杭州城。冬日的淒冷中,作爲前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最重要的同夥,高雲光等四人被控共同貪污罪,在杭州市中級法院受審。此時,距楊秀珠外逃已屆一年零八個月。
“今天本該是楊秀珠站在第一被告席上。”原溫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高雲光在一天的審理結束後作最後陳述時說。
59歲的楊秀珠於2003年4月20日攜女兒一家從上海浦東機場出境,至今不見蹤影(參見本刊2003年7月20日《楊秀珠調查》)。期間檢察機關曾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佈紅色通緝令,依然無果。海外華僑界甚至傳聞楊已整容,令楊案之前景更顯撲朔迷離。
就在高雲光案開庭前一週,溫州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劉陸彪向溫州市政協常委會作通報稱:溫州市紀委自2003年11月始抽調四十餘人,組成五個專案小組徹查“楊秀珠案”,迄今共對19人立案,其中移送司法機關九人,初步查清涉案金額高達2.53億元。
另據《財經》獲悉,目前凡與楊秀珠本人密切相關的案子,均由浙江省檢察院直接調查,中紀委亦有人常駐杭州。而凡涉及楊秀珠在溫州的相關案件,則由當地紀委查辦。
溫州民間有俗語:“近楊者腐,近珠者敗。”如今,楊秀珠在溫州的黨羽幾近覆滅。但因楊本人依然在逃,且楊案在上層關聯甚廣,浙江各界談及楊案查處進展,多謂其“僅觸及皮毛”。
而在楊秀珠案發之後,溫州仍在飽嘗其當年大舉批租土地、肆意規劃城建之苦果。若楊秀珠案查處至今僅只觸及皮毛,則其深層罪責,究竟由誰來負?
高雲光案背後
“只這一個案子就貪污過千萬,她到底貪污了多少錢,真是讓人無法想像。”2004年12月14日,在審理高雲光案的法庭上,旁聽者議論紛紛。
與高雲光同時站到被告席上的還有溫州市規劃局原會計金建林,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鐵路房開公司)原會計李小燕、原副總經理沙少華等三人。他們被控採用虛報冒領手段,協助楊秀珠貪污溫州鐵路房開公司1100餘萬元公款。
《財經》獲悉,此案是與楊秀珠關聯最密的案件之一,由浙江省檢察院直接偵查。但楊秀珠系列案最重要的線索人——號稱楊秀珠“財務總管”的原溫州規劃局辦公室主任、溫州鐵路房開公司財務負責人林素華,已於2003年8月在杭州市看守所拘押期間用一把剪刀自殺身亡。
檢方指控,1996年底的一天,時任溫州市副市長、鐵路房開公司董事長的楊秀珠,將高雲光、金建林、林素華三人叫至其市政府辦公室,以其弟楊進軍須還銀行貸款爲由,要求從鐵路房開公司抽取1000萬元公款,並對三人進行了分工。
其實爲拿這筆錢,楊早有預謀。早在1993年底、1994年初鐵路房開公司開發當地水心匯昌小區時,楊就親自批准減免本應當上交市規劃局的土地配套費。之後,楊指使高雲光測算出本應上交的土地配套費金額,同時指使金建林用規劃局已經作廢的配套費發票,開出11045155元的發票,在鐵路房開公司入賬報銷。
爲掩蓋此筆款的真實去向,楊指使金建林在入賬的支票回執聯上填寫溫州市規劃局,但銀行轉賬支票上的“收款單位”卻填寫由楊控制的溫州市火車站站前指揮部。1997年1月,這筆款被轉到由楊直接控制的兩家公司的賬戶。就這樣,1000多萬元盡入楊的囊中。
此案中,高、金、林三人都是溫州規劃局公務員,卻同時兼任鐵路房開公司的職務,幫助楊秀珠貪污可謂便利之極。
“我們只是楊秀珠的一枚棋子。”法庭上,四名被告都表現得非常委屈。
儘管四人僅是幫助楊秀珠貪污,自身並未獲取分文,但檢方認爲,其行爲亦已構成共同貪污罪,理應追究刑事責任。
溫州市一位前任官員告訴《財經》,楊秀珠城府極深,向來只與外資公司做生意,除了自己完全控制的鐵路房開公司等公司,她從不與內資公司往來,但未料最終還是在鐵路房開公司翻了船。
而楊秀珠胞弟、鐵路房開公司副總經理楊光榮受賄案案發,正是引發楊秀珠出逃的“導火線”。
導火線
2003年2月,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在偵查當地經銷商周道聽行賄案及市電力系統受賄案時,發現周不僅向電力系統推銷變壓器,也向鐵路房開公司推銷。周供認曾經行賄數十萬元,受賄者包括楊光榮。
3月,楊光榮被浙江省檢察院反貪局人員帶至杭州,後者並調走了鐵路房開公司的所有賬冊。而上述1000多萬元貪污款的線索正是從這些賬冊中查出,而後又從林素華處打開突破口。
4月20日,自感難保的楊秀珠倉皇出逃。高雲光等人也一度不見蹤影,直至同年6月被檢查機關從蘭州等地逮捕歸案。
2004年11月23日,楊光榮在溫州受審,以受賄18萬元,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據查,楊不僅在鐵路房開公司任職,還運作溫州雙龍塑料廠,並以該廠名義在七年前獲得一塊位於溫州市過境公路旁的黃金地塊,面積17畝。
該地塊曾爲當地雙橋村水田,由楊秀珠親自批給楊光榮。土地出讓合同上寫明,該地塊的用途是“建設工業廠房項目”,土地使用金每平方米僅爲1元人民幣。
據瞭解,楊光榮近乎無償地獲得上述17畝地塊後,轉手出租給個體運輸戶辦託運部。當地租戶稱,該地塊的租金一直由人代收後交給楊光榮,而在楊被捕後,租金一度不知向誰繳納。
楊光榮被判刑後,浙江省國土廳執法局副局長鍾天明曾對外表示,國土部門將按法定程序對這17畝土地進行調查處理。
楊秀珠黨羽圖
楊光榮之外,鐵路房開公司的幾乎所有高管均被立案,並被陸續審判。
鐵路房開公司成立於1993年9月,以“爲金溫鐵路建設籌集資金”爲由成立,歸口金溫鐵路(金華至溫州)溫州段指揮部。楊秀珠自1993年起擔任金溫鐵路副總指揮,直至1998年4月調離溫州之前,一直擔任該公司董事長。
楊秀珠素有安插親信、親戚的“喜好”。在鐵路房開公司中,就由其親信高雲光任副董事長,其弟楊光榮任副總經理。
而在楊秀珠部署的精密棋局中,鐵路房開公司之外,溫州鐵路房開物業公司、溫州鐵龍房地產開發公司、溫州市建設配套市政工程公司、溫州綠城環境建設公司等,均是幫助其撈錢的項目公司,公司的重要職位均由楊的親信或親戚擔任。其中,高雲光爲鐵路房開物業公司、綠城環境建設公司法人代表;楊的外甥潘琛(在逃)爲建設配套市政工程公司、鐵龍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董事長和法人;李小燕也曾在建設配套市政工程公司中擔任股東。
楊秀珠對其親戚的安排尤其富有“深意”。其弟楊龍光被安排在溫州市建設局任房地產開發處處長,手掌實權。楊還一度欲將其另一個弟弟楊龍翔安排至溫州市紀檢部門高位,但終因反對聲音太大,最後僅安排了後勤處處長的職位。
目前,楊龍光、楊龍翔二人均已被捕。案件仍在偵查中,尚未提起公訴。
楊着力安插的另一干將,是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騰德壽。楊秀珠任職溫州期間,騰曾任溫州市規劃局副局長、市政公用局局長等職。1998年楊秀珠調任浙江省建設廳後,仍欲將整個溫州城建控制在自己手中,於是在當年溫州市委換屆之時,楊專門從杭州回溫州,在溫州飯店建立了“地下競選指揮部”,欲將騰德壽推向主管建設的副市長一職。
此前,爲達致上述最終目標,自1996年至1998年間,騰德壽的職務調動了四次,從一名規劃局的中層幹部拔擢爲正局級幹部。雖經精心佈置,但楊的算盤還是落空,騰德壽最終落選。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溫州百姓曾如此形容楊秀珠及其親信、親戚。而今,當年楊秀珠提拔起來的人紛紛入獄。
2004年11月1日,原溫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騰德壽受賄案在杭州市下城區法院開庭,騰被控受賄總計14萬元。11月中旬,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11月29日,原鐵路房開公司總經理林國權在溫州市鹿城區法院受審。之後不久,林以受賄罪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與高雲光等人一樣,身爲溫州市規劃局辦公室主任的林國權亦在楊秀珠安排下,進入“楊系公司”擔當要職,先後任溫州市規劃局辦公室主任、金溫鐵路工程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溫州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總經理等職。
檢方指控,1994年至2003年,林國權在鐵路房開公司等公司任職期間,先後受賄合人民幣46.2萬餘元,美元6000元。
據瞭解,林收受的最大一筆賄賂正是由楊秀珠牽的線。
上述人等之外,迄今被立案調查者,尚有溫州市市政園林局兩名前任局長吳長柳和楊邦禎、原副局長葉小青、原總工程師虞建華,溫州市建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餘小唐,溫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徵地處處長王守法、原土地開發公司經理莊耀光等人。
溫州市監察局一位人士告訴《財經》,現在只能說楊秀珠系列案在溫州市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目前查清的2.53億元的涉案金額都是上述人等的貪污受賄金額。但根據目前掌握的線索,“這可能只是觸及皮毛而已。”
與此同時,與楊秀珠本人相關的案件都由浙江省檢察院直接偵查。省檢刑偵處官員不肯透露調查進展,僅表示對楊秀珠在海外的資產他們至今無法清查。一位辦案人員稱,媒體如果要寫楊秀珠,還是先畫一個問號在那裏。
升官路
《財經》記者在溫州、杭州採訪期間,當地各界人士均對楊秀珠案義憤填膺。事實上,楊秀珠自1989年任溫州市規劃局局長以來,一直是一個爭議不斷的人物,在溫州更是堪稱民怨沸騰,但這並未影響楊的步步升遷。
楊秀珠是溫州永嘉縣人,早年曾爲飲食店開票員。1984年任溫州市規劃局副局長,從此平步青雲。
1989年,楊由規劃局副局長升任局長時,即有爭議。曾有部門調查發現,楊升任時所用學歷爲溫州師範學院的畢業證,而實際上楊僅在該院參加過一段培訓,其學歷本是初中畢業。當時,調查人員在向上彙報情況時,卻被告知楊的實際水平已經達到了,所以不用追究。
之後,楊於1994年調任金溫鐵路指揮部溫州段總指揮兼溫州市市長助理,次年出任溫州市主管城建的副市長,1998年調任省城任建設廳副廳長。
近十年間,楊由副處級累遷至副廳級,學歷亦越來越高,最高學歷爲上海同濟大學研究生,堪稱爭議越大,升遷越快。原溫州市一位領導幹部告訴《財經》,楊爲求升遷,使用了“三找”手段,即上面找個靠山(省、市領導幹部)、下面找批鐵桿(市、局實權幹部)、社會上找批勢力,在當地縝密佈局,幾乎密不透風。
浙江省人大一位領導告訴《財經》,正是由於楊秀珠多方編織關係網,其在溫州可謂一手遮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溫州人戲稱楊爲“跳蚤”,意爲被她咬上一口,你就逃不掉。
多位溫州市的老幹部都向《財經》談到了充滿蹊蹺的楊秀珠升官路——
楊秀珠任溫州市規劃局局長之後,規劃局即被百姓稱爲“鬼劃局”,楊幾乎無法立足。1993年,經尋找“靠山”,楊得以調任金溫鐵路溫州段總指揮,不久又任溫州市市長助理。據稱,溫州市之前從未有市長助理一職,這一職務是爲楊專設的。而專設這一職務,也是爲翌年楊秀珠升任副市長做鋪墊。
1994年,楊向溫州市副市長一職邁進。按程序,副市長一職須經市人代會選舉產生,但當時楊在溫州已是聲名狼藉,欲通過人代會選舉幾乎無望。於是,便有上層變換手法,先提拔楊當市長助理,而後避開人代會選舉,轉以人大常委會表決方式,將楊提拔爲副市長。
而爲獲得人大常委會的通過,楊秀珠向四十多名人大常委們挨個做工作,爲他們解決住房問題,併爲市人大蓋了一棟新樓。此舉深得“人心”,以前反對她的常委們紛紛投了贊成票。
1998年,深知自己絕無可能通過人大選舉連任副市長一職,楊秀珠便通過省裏的關係,調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
《財經》採訪的多位老幹部都反映,多年來,楊秀珠的問題一直都有人舉報,民間也有大小字報,但她一直安然無恙。例如,2000年就有幹部向浙江省紀委反映楊在美國買房子的問題,但因有高層干預,最後不了了之。2001年,溫州市人大一位領導曾在省人大的讀書班上公開提出楊的若干問題,當即遭到省裏一位領導的駁斥,表示楊絕無問題。
早在幾年前,楊案已經出現突破口。其中一個突破口,是楊的一個弟弟曾因偷漏稅被抓,但之後很快被放出來。另一個突破口則是在2000年,楊的財務總管林素華(已經自殺)曾因同時領七份工資、分六套住房而被市監察局拘留,但同樣有人干預,此事也不了了之。
楊任職溫州期間,省裏曾派一個考察組到溫州對其進行考察,但考察組還未到,楊已經知道考察組成員中有一名官員可能對己不利,遂打電話給省裏某領導。之後,這名官員就被換掉了。
另據反映,溫州市歷年來的機構改革,都是精簡機構和人員,而在楊擔任副市長期間,其所分管的建設口卻增加了三個局,分別爲市政園林局、市政公用局和城管局,並安插親信在其中擔任要職。
原溫州市委副祕書長宋文光向《財經》表示,楊秀珠案發展到今天,引起思考的應是“根”的問題,對幹部任用程序問題尤其應作反省。
“華僑開發商”
楊秀珠於1984年任規劃局副局長,直至1998年從副市長任上調離,一直掌控溫州土地、規劃、城建大權。
至今,楊秀珠的一些“名言”至今仍被人們記起:“土地就是錢,規劃審批就是錢,容積率就是錢!”
浙江省一位官員介紹說,早在1992年,溫州市委即已通過了新城計劃,欲將市政府和城區東移,但自1993年楊主管城建之後,這個計劃就被無限期擱置。因爲溫州市本來就小,在如此有限的範圍內,土地愈顯稀缺,楊和她的那些“華僑開發商”們一起,把老城的地皮炒了又炒。在楊秀珠時期,溫州市的房價堪稱全國最高。
所謂“華僑開發商”,在溫州當地幾乎家喻戶曉。知情人稱,與楊秀珠做生意的大多是華僑,有美籍、法籍、奧地利籍等。這些人大多以極低的價格從楊秀珠手裏拿到土地,用於開發房地產牟取暴利,同時“回報”楊秀珠。
據《財經》瞭解,只和華僑做生意,也是楊秀珠精密算盤之一招——楊的大部分財產都在國外,僅其在美國的房產,目前已知的就多達五處。
知情人稱,楊秀珠每年要出國幾次,這些華僑便將“佣金”直接匯入楊在國外的銀行賬戶。楊秀珠出逃以後,這些華僑都不再回國。
有法籍身份的原溫州商人陳其躍的被捕,是導致楊出逃的重要因素之一。陳於2002年12月被捕,2004年11月初被杭州中院判刑四年。陳被控單位行賄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兩項罪名,後者則與楊秀珠密切相關。
1998年2月,溫州市政府舉行土地招標會,招標會由楊秀珠主持,結果陳其躍以2280萬元的價格中標,獲取市區車站大道某地塊的使用權,此次招標被公認爲作弊之舉。
1998年3月,陳在未做任何投資的情況下,直接將該地塊轉讓給溫州市職工住房建設開發公司實際負責人侯某。1998年7月,侯支付給陳400萬元“轉讓費”。
爲掩蓋上述土地使用權的非法買賣,陳、侯二人商定合資註冊成立溫州鴻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該地塊,但陳實際上並無出資,投資皆由侯負責。由此,陳以“空手道”輕易賺取400萬元。
除了“華僑開發商”,楊秀珠掌控的鐵路房開公司和鐵龍房地產開發公司也紛紛以低價獲得土地,然後轉手以市價出售,牟取暴利。其中,鐵路房開公司成立的本意,是爲金溫鐵路建設籌集資金。
爲此,溫州市政府在土地出讓方面給予鐵路房開公司大量優惠,甚至減免地價和配套費等。但這些優惠政策都被楊秀珠等人所利用,收益皆落入個人囊中。高雲光案中暴露出來的通過配套費減免騙取1000多萬元資金,正是其中一例。
知情人表示,在楊秀珠掌管溫州城建十餘年間,溫州市政建設和房地產市場超常規發展。在這塊土地上,所謂“華僑開發商”及楊的衆多黨羽皆獲取了暴利,但整個城市和百姓卻爲此付出了高額代價。
楊秀珠後遺症
“溫州雖是個小城市,但它的房價卻和上海相當,而且因爲亂規劃,老城區景觀破壞嚴重,這些都是楊秀珠時期給溫州房地產市場留下的後遺症。”溫州市一位現任官員告訴《財經》。
宋文光則對《財經》說,楊秀珠案的核心問題是土地問題。土地出讓是政府主要的財政來源,但在楊秀珠時期,這些資源卻掌握在少數人手中,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當年,溫州市的土地均以行政審批的形式協議出讓,成爲楊秀珠等人主要的權力尋租場。
據瞭解,在楊秀珠當權期間,溫州老城區裏的土地幾乎全被批租出去,土地批租數量達400餘塊。到本屆政府手中,老城內幾乎已經無地可批、無地可進行規劃,這拉動目前溫州市房價進一步上漲,併爲溫州市未來數十年的城市規劃和開發帶來種種隱患。
溫州本是水鄉,舊城區內原有衆多小橋流水景觀,但知情人說,在楊秀珠主管城建時期,不曾考慮保護這些景觀,導致不少河流被填,許多景觀被毀。
除了填河蓋樓,由楊秀珠主持的溫州市環城東路動物園地塊的出讓,更是令溫州市民非常痛惜的一件事。動物園地塊向來是溫州市的“風水寶地”,但該地塊現爲陳其躍開發的“米莉莎花苑”佔據,目之所及,一片水泥森林。對此,溫州市一些老幹部稱之爲對“歷史的褻瀆和犯罪”。
《財經》獲得的一份舉報材料顯示,1998年,楊秀珠調離溫州前,突擊出讓了舊城區的八個拆遷地塊,其中四塊以協議轉讓方式,低價出讓給四名華僑,另四塊則以假投標的手法,低價出讓到楊既定的幾名開發商手中。
楊秀珠案發後,2004年以來,溫州市紀委組織有關部門清查了市區自1992年以來230個地塊的出讓情況。目前查出五個地塊涉及漏交、少交、欠交地價款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此外,還查處了濱海大道、南塘大道等工程建設領域中的違法違紀案件,查處了串標案件七起,涉案金額2億多元。
2004年11月8日,溫州市土地招投標中心舉行了一次土地招標會,以7.7億元起拍的江濱路原東方造船廠地塊最終以15.3333億元成交。
招標會後,溫州市房地產管理局產權處瞿處長曾向當地媒體表示,溫州本地土地資源稀缺,東方造船廠地塊之後,可能今後再也拿不出一塊像樣的地塊了。
溫州市一位現任官員對《財經》表示,溫州市新城開發計劃業已啓動,2005年初市政府將搬遷至新城。溫州市規劃局也已着力實現“陽光規劃”,實施公開招投標,並實行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市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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