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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從29日召開的全市法院院長會議上獲悉,天津高級人民法院推出新型法庭——車載“巡回法庭”,以便利羣衆訴訟。車載“巡回法庭”一輛車就是一個法庭,車裏配備電腦和遠程電子印章,法官可以在車裏立案、辦案、結案,製作裁判文書。今天下午,市高法將把18輛嶄新汽車的鑰匙交到本市18個基層法院手中,車載“巡回法庭”投入使用。
本市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於世平介紹說,因爲地理條件和交通不便等因素的影響,本市部分區縣尤其是山區的農民,打一場官司就得翻山越嶺地上一趟縣城,訴訟成本很大,形成當事人的訴累。同時,部分偏遠地區的當事人存在法律知識缺乏、司法能力較低的實際困難,因舉證不能而“有理輸官司”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就地審理、巡迴審判”,法官走出法院、走近當事人的審判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這些問題。然而,實際中,法官們騎車跋涉進行巡迴審判的境況、就地審理後要回法院製作裁判文書而出現“審得快結得慢”的狀況引人關注。此次購置18輛車,是藉助先進的手段將“就地審理、巡迴審判”落到實處,使化解糾紛更加快捷高效。“巡回法庭”將重點針對速裁和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進行審理。
市高法司法行政處處長孫家俊介紹說,此次“巡回法庭”的用車,是進行了改造的車輛,配備了電腦以及遠程電子印章,法官可就地審案、當場製作裁判文書。據悉,作爲“巡回法庭”的車輛將不同於普通交通工具,市高法正在醞釀相應的車輛使用規定,以做到程序上的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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