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內外關注的因爆炸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處死緩的罪犯阿安紮西,目前在四川省某監獄中正常服刑。據監獄長說,阿安紮西在監獄受到公正、良好的人道主義待遇。
記者近日前往阿安紮西服刑的監獄采訪,深深感到中國政府對阿安紮西在服刑期間身心、生活上的寬容與關懷。
阿安紮西在監獄裡每天要念佛經、或看書、看報、看電視。監獄為他訂了三份藏文報紙。
監獄方面還盡量滿足阿安紮西的飲食習慣。
阿安紮西的身體狀況本來就不太好,患有糖尿病、心髒病,左腿部肌肉萎縮等疾病,監獄方面堅持為他定期體檢,予以治療。入獄後,他的體質得到了恢復,體重也增加了。
據了解,二000年底以來,阿安紮西與其同伙洛讓鄧珠多次密謀策劃在公共場所實施恐怖爆炸、散發煽動分裂國家的傳單等活動。
阿安紮西將非法持有的炸藥、撰寫的傳單以及活動經費交給洛讓鄧珠。二00一年一月到二00二年四月,洛讓鄧珠先後在四川省康定縣城中心、四川省理唐縣長青春科爾寺香根巴多吉活佛的住宅、中共甘孜州委機關大門和成都市天府廣場實施恐怖爆炸,造成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多人輕微傷,財產損失八十多萬元,並在爆炸地點散發煽動分裂國家的傳單。
二00一年十月三日,洛讓鄧珠在甘孜州交通警察支隊辦公樓實施恐怖爆炸,造成一人死亡,財產損失二十九萬多元。
甘孜州法院於二00二年十二月二日一審公開宣判,對洛讓鄧珠判處死刑,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阿安紮西以爆炸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經四川省高級法院裁定維持原判,並於二00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向二被告送達。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刑法第五十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從送達之日起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據監獄長介紹,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阿安紮西在服刑期間沒有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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