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春節出臺措施 天津市將做密切關注
北方網消息:臨近歲末,又到了商家促銷的好時機。眼下,衆多商場、超市、大賣場等都在舉辦各種返券、打折促銷活動。然而返券促銷中暗藏貓膩的事情似乎已經司空見慣,許多消費者已經領教過商家的“厲害”。不過,今年春節前,北京市人民政府要給這種行爲立規矩了,而天津市相關主管部門也表示,將對這種現象保持密切關注。
商家返券陷阱種種
其實,談論商家的促銷陷阱簡直是老生常談,消費者無奈地奔波於商場中爲的是花掉手中的促銷返券,但是沒有促銷又不願掏錢購物,商家更是有苦難言,這就是商場促銷的怪圈,不僅消費者,許多商家對其也是痛恨有加。
津樂匯有關負責人就曾表示,不願靠促銷吸引顧客,因爲那無異於自殺,頻繁地讓利,那商家還賺什麼?商家應該做的是突出特色和改善賣場環境。
這話說的沒錯,但是對於消費者來說,促銷仍然是最具吸引力的。事實證明,大力度的打折、返券對於提高商家的營業額的確有幫助。去年才進入天津的百盛一直以來打折讓利不斷,其負責人告訴記者:“新來者只有這樣才能站穩腳跟,前期根本不能考慮賺錢。”
對於商家的促銷行爲,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與法律事務部主任朗丹柯認爲,任何促銷關鍵在於要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他表示,經營者正常的打折促銷方式是允許的,但目前部分商家存在誤導、欺騙消費者的行爲。
據介紹,欺詐性促銷行爲主要表現爲:返券限定時間使用,這讓消費者不得不在有限的時間內將返券消費掉,而很多顧客因爲在短期內挑選不出滿意的商品而將返券白白浪費掉;返券限定空間使用,有的商場櫃檯前豎立着“歡迎使用返券”的小旗字,但拿到返券才得知不少知名品牌根本不收券。不收券卻不標明,已經構成欺詐消費者的行爲;不予明示,商場打折返券廣告宣傳與實際情況大相徑庭;虛標價格等。
北京整治違規促銷
北京市工商局相關人士表示,促銷本身是一種商業慣例,正常的促銷無可厚非,但有些企業利用這種形式打擦邊球,進行商業欺詐,如藉機銷售過期變質的假冒僞劣商品、進行虛假宣傳等,就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因此,北京市工商局、商務局等職能部門日前宣佈,將從即日起到農曆新年正月十五前後,嚴厲查處違規返券、打折等促銷性的商業欺詐行爲。
日前,北京市商務局已經對元旦市場的商業促銷活動作出規定。要求各單位開展促銷活動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對促銷活動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範圍、方式、促銷規則,以及相關的附加性條件等具體信息,在營業場所的入口處、店堂內等明顯位置,採取適當的方式提前進行有效、便捷、清晰、明確的公示,使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前瞭解和掌握相關信息,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此外,促銷活動前必須向公衆明示促銷的規則、範圍、時間等內容,在促銷活動中要保證兌現承諾,不得在活動期間隨意變更或終止。
規定還要求,各種促銷活動開始前必須指定完善的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確保促銷活動的安全,杜絕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和破壞市場正常競爭秩序的行爲。
主管部門密切關注
目前天津市的商家促銷同樣很普遍,但競爭程度還不如北京市場那麼激烈。據瞭解,本市大商場的促銷普遍是“滿100返50”或者“滿200返100”。而北京的商家能做到“滿100返150”或者“滿200返300”,返券的金額甚至超過了消費額。儘管如此,本市主管部門有關人士仍然表示,針對商場的促銷活動將給予密切關注。
該位人士表示,商場促銷是正常行爲,作爲主管部門也鼓勵企業之間的競爭。但有的商場的促銷顯然限制了消費者的消費行爲,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企業如何促銷從根本上說屬於企業行爲,政府不能簡單地約束和規範。因此,如何使促銷手段不引發惡性競爭,同時又保護企業合法的經營權,是制定規範力圖達到的目標。
在目前的打折活動中,商家返券的比例不同,而不同商品的利潤率也不等。有些商品的利潤略高,返20%-30%也有可能;而有些商品利潤點已經很低了,再返高額的券就屬於不正當競爭。但目前並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限制商家的正常打折幅度。因此,在制定有關規範時,如何界定企業超出正常經營範圍的行爲是個難點。但該位人士表示,本市有關部門會對商家的行爲進行監督,下一步將針對欺詐性促銷進行具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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