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執政黨建設的一個新亮點,就是進一步加強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建設。我國政黨制度的基本特徵是“共產黨領導、多黨派合作,共產黨執政、多黨派參政”。這是我國政黨制度的特點和優點。但是,這一制度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發展,特別是提高其制度化程度,以進一步發揮其優勢和潛能。適應這一需要,在中共中央領導下,中央統戰部與8個民主黨派在廣泛調查研究、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文件,不久將頒佈。這是繼1989年頒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以後的又一個多黨合作的綱領性文件。
這一文件的頒佈實施,對於提高共產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能力,有重要意義。社會主義民主的構成,主要包括國家民主;政黨民主(共產黨的黨內民主、執政黨與參政黨以及參政黨之間的黨際民主);社會民主。國家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主體、主幹,執政黨的黨內民主對社會主義民主起導向作用;社會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黨際民主,其制度化形式即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既是我國的政黨制度,又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加強多黨合作政治協商制度建設,本身就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由於政黨是民衆參與政治的工具,一頭連着國家公共權力,一頭連着民衆。因此,政黨制度健全和完善的程度,既關係國家民主的實現程度,又關係社會民主的實現程度。加強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無論對發展政黨民主,還是對發展國家民主、社會民主,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這一文件的頒佈,對提高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也有十分重要意義。構建和諧社會是一個系統工程,既要實現各子系統內部的和諧,又要實現各子系統之間的和諧。加強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有利於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協調整合其成員和各自聯繫羣衆內部的利益關係,實現各子系統內部的和諧,也有利於發揮執政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整合全社會利益的功能,實現各系統之間的和諧,這對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作用。我們期盼着這一新文件的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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