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長樑愛詩今天表示:正與內地商討,研究兩地法院裁決相互執行的安排,初步的安排只限於商業案件,並會以“先易後難”的原則推展安排。
樑愛詩表示,香港的法治和法庭裁決均有很高的水平,也是國際公認的;並指出,市民有權透過司法程序,爭取自己的權利,而法院則負責把關。她還表示,香港迴歸爲新憲制揭開序幕,《基本法》與香港本地法律需時間磨合,但沒有影響香港本地的法律發展。
談及兩地的裁決互認,樑愛詩指出,現時已訂立機制,讓內地和香港所作的仲裁裁決,可以在兩地的法院相互執行。她表示,律政司已去信香港律師公會、香港大律司公會和各個商會,瞭解是否有香港仲裁裁決沒有在內地執行;若有,便會向內地的司法機關提出。
至於內地與香港的法院裁決,樑愛詩說,暫時未有相互執行的安排;不過,正與內地商討,研究兩地法院裁決相互執行的安排。她表示,初步的安排只限於商業案件。涉案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書面同意發生糾紛未能解決時,給香港或內地法院獨有管轄權,而經該法院作出裁決,裁決就可以在香港或內地執行,原則與仲裁裁決相若。樑愛詩說,法院裁決相互執行的安排會以“先易後難”的原則推展。
婚姻訴訟方面,樑愛詩解釋,由於兩地對於訴訟雙方在離婚後的財產處理原則不同,因此安排會先處理商業案件,而婚姻訴訟則稍後才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