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昨天,從天津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瞭解到,本市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籌資標準,由原來每人每年36元,調整爲每人每年60元。
按照規定,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按年度繳納,由參保人員在每年1季度將全年應繳納的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一次性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繳納。今年的繳納標準爲每人每年度60元。職工(包括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在職人員)繳納的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由用人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退休人員繳納的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由用人單位從退休費中扣繳。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繳納的大額醫療費救助資金,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從養老金中扣繳。用人單位1月份申報扣繳的,1月至3月每月從退休人員養老金中扣繳20元;2月份申報扣繳的,2月份扣繳20元,3月份扣繳40元;3月份以後(含3月份)申報扣繳的,一次性扣繳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