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監部門突查大超市 自包食品竟缺斤短兩
北方網消息:昨天,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大隊和天津市計量所執法人員根據羣衆舉報對本市某大型超市進行了突擊檢查。在檢查中發現,超市自行包裝的食品中存在着嚴重的缺斤短兩現象。
昨天下午,記者跟隨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大隊和天津市計量所執法人員來到河西區某大型連鎖超市。執法人員首先來到該超市的水果櫃檯,從貨架上隨便拿起已經包裝好的荔枝、提子、木瓜等水果,放到質監人員攜帶的標準計量器具上。只見連同塑料底託、塑料薄膜等包裝物在內,這些水果的重量和標籤上淨含量的數值相同。顯然店家在稱這些水果時,並沒有除去外包裝的重量。隨後,執法人員又從該店櫃檯內取來了帶有塑料底託包裝的烤蝦、魷魚絲和幹墨魚等。在稱重的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其中一些食品不僅沒有除去外包裝的重量,而且連皮稱重都不夠分量。
該店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曾經要求店員,在每份帶有包裝的食品稱重前,都要提前減去外包裝所佔的5克重量,估計是店員在稱重時只圖省事,纔沒有“除皮”。而執法人員對該超市使用的塑料底託及薄膜稱重時發現,僅包裝的重量就達到了11克。
執法人員指出,根據《計量法》的相關規定,淨重量應該指商品不包含外包裝的重量。超市在沒有除去外包裝重量的前提下,按照淨含量收錢,就構成了缺斤短兩。也就是說,消費者交納的食品錢中,實際上一部分是交的“包裝錢”。那麼,食品的價格越高,所要交的“冤枉錢”就越多。以標註每公斤80元的烤蝦爲例,消費者每購買一盒烤蝦,所交的包裝物錢就達到0.44元。執法人員已經責令該超市立即進行整改,並將對這種行爲進行嚴厲處理。
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超市購買帶有包裝的食品時,首先要注意超市內的稱重器顯示的是否是負值。如果顯示的是負值,說明超市已經提前除去了外皮的重量,反之則表示沒有除去外皮的重量。如果稱重器上沒有提前除去外皮的重量,那麼將帶有外包裝的食品放到上面後所顯示的數值就應該比標籤上的數值大,否則就有可能是缺斤短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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