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臺工作三大新動向
重拳出擊遏制“臺獨”
“臺獨”沒有市場
2004年,是陳水扁當局“臺獨”分裂活動明顯升級的一年,其主要表現有:
一、極力推動“公投新憲”,企圖以“憲改”之名行“制憲”之實,謀求“法理臺獨”。2004年初,陳水扁不顧島內外各界的強烈反對,公佈了兩項所謂“和平公投”的議題,執意要“公投綁大選”。在“3·20公投”被島內民衆否決後,陳水扁並未有所收斂,反而變本加厲地繼續鼓動“公投”。
2004年11月21日,陳水扁公開聲稱,“中國如果逼人太甚,乾脆把九二共識、一國兩制交公投決定”並在三四年內“終結中國憲法”,重申在2008年離任時實施“臺灣新憲法”,強調有關“憲政改造”要專注於“憲改”所帶來的“實質改變”。這一切充分暴露出他欲通過對臺現行“憲法”進行大幅翻修,達到“實質制憲”的目標,進而“尋求臺灣定位”,使臺灣成爲一個“正常、完整的國家”,實現“法理臺獨”的野心。
二、在所謂的“中華民國”的簡稱問題上大做文章,將“臺灣正名”活動推向逐步變更“國名”的新階段。陳水扁在“就職講話”中即多次把“臺灣”與“中華民國”對應使用或放在一起。呂秀蓮與臺“行政院長”游錫堃紛紛借出訪之機在“中華民國”國號上大做文章,分別拋出了“臺灣中華民國”、“TAIWAN,ROC”(“臺灣,中華民國”)等“國號”新簡稱。陳水扁鼓吹“中華民國最好的簡稱就是臺灣”。
在“雙十講話”中,陳水扁聲稱臺灣是一個人口2300萬、“主權在民、享有充分自由與人權的國家”,甚至將其“領土範圍”限定爲“三萬六千平方公里”。2004年12月初,在臺“立委”選舉的最後階段,陳水扁公開宣佈要在兩年內爭取將臺所有的駐外機構改名爲“臺灣代表處”,並從“國、公營事業”開始逐一正名。這表明陳水扁當局所推動的“臺灣正名”活動,進入從“國號”簡稱入手逐步變更“國號”的新階段。
三、以組織機構調整爲名,圖謀改變臺現行行政架構中帶有中國內涵的部門。2004年9月初,臺“行政院”通過組織機構調整方案,準備借精簡機構之名裁撤“蒙藏委員會”、“退輔會”,新設立“海洋委員會”,將“陸委會”收歸“院本部”,名曰“提升層級”,實際上也是“改名、裁併、縮編”。
陳水扁當局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要回避現行的“一箇中國、兩個地區”的法律框架,而以“一邊一國”取而代之,清除臺行政機構中一切帶有“中國”或“中華民國”意涵的專職部門,顯示其是一個不同於中國大陸、有自己“主體性”的“海洋國家”,以便徹底切斷臺灣與大陸相連的“臍帶”,爲最終打造出“臺灣共和國”的一整套組織架構創造條件。
四、在教育與歷史文化領域進一步推動“去中國化”運動,以凸顯所謂的“臺灣主體性”。激進“臺獨”分子杜正勝出任“教育部長”後,按照他那一套所謂的“同心圓理論”,大搞“去中國化”運動,全力推行所謂的“臺灣主體性”教育。
2004年8月底,臺“教育部”首度將“臺灣主體性”列爲“四大教育施政綱領”之一。2004年9月初,臺“教育部”又宣佈,2005年起國中基本學力測驗社會科中的“臺灣本土”命題至少要達到50%。臺灣當局宣稱2005年初等考試“本國史地”命題範圍將僅限於“臺澎金馬”,不含中國大陸內容。陳水扁竟公開聲稱“中國是外國,是敵國”。在他的鼓動下,臺教育部門公佈新的高中歷史課程綱要草案,打算以1945年爲界,把“臺灣史”與“中國史”一分爲二,甚至叫囂“孫中山是外國人”等。
五、鼓吹以“臺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以“臺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是“臺獨”分子在對外關係方面的主張。1993年以來,雖然臺當局每年都推動“參與聯合國”活動,但一直以“中華民國”的名義,用“參與”而非“加入”。去年以來,陳水扁當局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出現明顯變化。陳水扁鼓吹“臺灣就是臺灣,臺灣不能也不會去爭‘中國代表權’”,意在把臺灣與中國分割開。臺“外交部”在遭到挫敗後即表示要“研議”未來直接用“臺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
六、強行推動鉅額軍購案,發出戰爭叫囂,妄圖“以武謀獨”。陳水扁在2004年連任半個月後,即指使臺“行政院”通過“重大軍事採購條例”及“重大軍事採購特別預算案”,以加強反導彈裝置與強化臺軍制海能力爲由,推出總金額高達6108億元新臺幣的軍購案。臺“行政院長”游錫堃還拋出“恐怖平衡論”,揚言要用導彈“攻擊上海”等。陳水扁當局進行戰爭煽動,對大陸發出戰爭叫囂,進一步暴露其“以武謀獨”、以全體中國人民爲敵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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