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符號”
110,是人民羣衆的保護神
110,是公安機關的一面旗幟
110,危難時刻,老百姓最先想到和最信得過的“數字”
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省漳州市召開全國城市110報警服務檯建設工作現場會議,要求全國各地公安機關全面開展110接處警工作。經過多年努力,全國城鄉110接處警網絡已基本形成。目前,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公安局已全部建立了110報警服務檯和指揮中心;90%以上的縣級公安機關建立了110報警服務檯或開通了110報警電話,部分縣級公安機關建立了指揮中心;582個縣(市)級公安機關不同程度地實現了“三臺合一”,約佔全國縣(市)級公安機關總數的四分之一。各級公安機關通過110報警服務工作,堅持執法爲民,打擊犯罪,維護治安,服務羣衆,爲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突出貢獻。110接處警工作成爲公安機關密切聯繫羣衆的重要渠道和動態環境下管理社會的有效機制。
多年來,110接處警工作的不斷完善和卓著成績,贏得了各級黨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羣衆的廣泛讚譽。
從窗口到機制多警聯動
接警破案,是110的主要功能之一。主要體現一個“快”字。多年來,110快速接報處理案件,有力地維護了社會治安穩定。2002年,全國公安機關通過110接處警工作破獲各類刑事案件42.4萬起,2003年已達到52萬起。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全國公安機關通過110接處警9953萬起,破獲各類違法犯罪案件81.6萬起,受理羣衆求助849萬起。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檯不斷強化協調指揮、警務調度職能,及時上報信息,下達指令,在協調重大案件偵辦、妥善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組織指揮各類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中均發揮了重要作用。
主動服務羣衆,成爲公安機關密切聯繫羣衆的窗口,是110的另一功能。各地公安機關通過110接處警工作,及時受理羣衆報警求助,積極爲羣衆救危解難,使“人民公安爲人民”的宗旨得到了充分體現。據統計,全國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檯1997年共接警595萬餘起,2003年已達到7128萬起,其中70%以上都是羣衆求助電話。110報警服務檯履行接受羣衆監督投訴職能後,公安機關對羣衆投訴及時開展了現場督察,有效保護了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1998年國務院辦公廳社會服務聯動行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以來,許多地方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檯積極承擔社會聯動任務,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窗口到機制,公安機關邁出了整體聯動的“一大步”。110從接警處警,到不斷完善快速反應機制,有力推動了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各地公安機關依託110報警服務檯,逐步建立起以指揮中心爲龍頭,以巡警、派出所爲主體,各警種、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快速反應機制,提高了公安機關快速反應能力。各警種、各部門不斷調整警務模式和工作方式,警力佈局更加合理,治安卡點建設不斷完善,城市巡邏體系進一步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發展。
三臺合一全面提速
當前,由於誘發違法犯罪因素的增加、流竄犯罪增多,使部分地區“兩搶一盜”等街面犯罪仍呈高發態勢。刑事犯罪總量仍處於高位等社會治安的新情況、新問題,使公安機關擔負的任務更加繁重複雜,給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動態環境下,必須大力提高公安機關駕馭社會治安的能力和水平,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110接處警工作作爲實現公安機關快速反應機制的關鍵環節和構建社會治安防範體系的重要內容,機遇和挑戰並存。在新的歷史時期,爲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政府職能轉換的客觀要求,進一步維護社會安全,提高服務社會、服務羣衆的工作水平,提高公安機關整體快速反應能力,2004年公安部下發了《關於大力推進縣市公安機關110、119、122“三臺合一”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國公安機關正大力推進縣市公安機關110、119、122“三臺合一”工作,保證了110接處警工作規範有序的開展。通過不懈努力,110報警服務檯工作已成爲各級公安機關處理重大緊急信息、協調處置緊急警務活動、及時接受羣衆報警求助的重要部門和主要渠道,110接處警工作已初步形成了指揮統一順暢、反應快速高效、警種配合協調的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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