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新聞媒體稱,因三部委爭搶反壟斷法立法主導權致使其出臺受阻,商務部條法司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這一說法是失實的,並介紹了反壟斷立法的有關情況。
該負責人指出,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決定組建商務部,商務部的主要職責之一就是“研究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負責“起草、擬定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法規、規章和標準,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商務部成立以來,認真按照國務院賦予的各項職責積極開展工作,抓緊起草《反壟斷法》,依據《立法法》廣泛徵求了國務院各部門的意見,國務院各部門均一致認爲應當儘快出臺《反壟斷法》。2004年3月,商務部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送審稿)》上報國務院審議。
爲配合全國人大及國務院的反壟斷立法審議工作,商務部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有關《反壟斷法(送審稿)》的意見進行了分類彙總,歸納了反壟斷立法中的難點問題,並於2004年8月召開了反壟斷立法專家論證會,認真研究了反壟斷立法中的難點問題,形成了《專家關於反壟斷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報告》。另外,2004年商務部和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機構考察了歐盟、美國、挪威、日本、墨西哥的反壟斷立法和執法情況,並撰寫考察報告,提出了對我國反壟斷立法的建議。
爲履行好國務院賦予商務部的“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促進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的職能,制止壟斷行爲,維護公平競爭,保護消費者利益,商務部於2004年9月成立了反壟斷調查辦公室。反壟斷調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承擔有關反壟斷的國際交流、反壟斷立法及調查等相關工作。
該負責人表示,商務部將積極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全國人大做好《反壟斷法》的審議工作,爭取其儘快出臺,爲創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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