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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法庭受審 |
備受關注的全國五起土地違法大案之一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青島市原市長助理王雁,因受賄達496.4013萬元於1月11日被濟南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筆者注意到,王雁在法庭上流淚陳訴,多次說到是錯誤的認識讓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
筆者從報道中摘抄幾段王雁的話。“被捕後,在檢察院辦案人員的教育下,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才明白只有我在這樣的位置上,朋友才這麼大方地給錢”,“錯誤的認識,使我根本不認爲拿錢就是違法、就是受賄,我當時就認爲是朋友之間正常的人情往來”,“後來我才發現自己的想法是多麼錯誤。商人是要計算成本計算回報的,我現在不恨任何人,只恨自己想法太愚蠢”,“我也痛恨權錢交易,但一直以爲,只要不事先約定權錢交易,就不是受賄。”……受黨的教育多年,身居六大要職,利用手中權力,爲他人牟取非法利益,大肆收取鉅額賄賂,卻一直自認爲不違法,王雁這些錯誤的認識從哪裏來的?
毛澤東同志在那篇著名的《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裏來的?》文章中說,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裏來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不是。是自己頭腦裏固有的嗎?不是。人的正確思想,只能從社會實踐中來。顯然,王雁的錯誤認識,肯定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會是他自己頭腦裏固有的,他的錯誤思想,只能從社會實踐中來。
那麼,怎樣的社會實踐,讓王雁產生了錯誤認識?會抓經濟,是當地官員對王雁的一個評價,也正因爲抓經濟工作業績突出,38歲就當上副廳級幹部,當上了“七個一把手”。只要把經濟工作抓好,就一俊遮百醜,這樣的幹部考覈、評價、任用機制,難免會使王雁在步步高昇過程中產生錯覺,覺得廉政與提拔、與一個人的政治生命關係不大,只要抓好經濟工作就可以了。工作與升官的實踐,是王雁錯誤認識的來源之一。
此外,在一些地方廉政建設喊得多,做得虛,邊腐敗邊升官的例子接連不斷等,無數客觀外界的現象,通過王雁的眼、耳、鼻、身反映到他的頭腦中來,形成了“拿一點、要一點沒關係”、“哪有不腐敗的”、“人情往來算不上受賄”等感性認識,而這種感性認識的材料積累多了,就會產生一個飛躍,變成了一種理性認識。於是,大量的錯誤思想認識,就這樣根植在了王雁思想深處。再加上週圍正面的灌輸教育刺激不夠,監督手段不完善、力度不夠,以及自己邊腐敗邊高升的現實,讓王雁愈加相信自己的認識是真理,而不是謬論,這也是他從1999年春節至2003年9月,先後收受14個單位和個人的賄賂,一步一步把自己推向深淵的認識基礎。
物質可以變成精神,精神可以變成物質,荒謬的實踐,必然導致錯誤的認識。看王雁錯誤認識,需要驚醒的不僅是黨政幹部,也必然包括現行的幹部考覈、評價、任用、管理制度,還包括那些譁衆取寵、中看不中用的廉政制度等。這些問題不解決,難免還會有更多的王雁以及更多的錯誤認識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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