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消息:“中央社”報道,發生於二〇〇三年八月份的大陸女子慘遭人蛇集團推入海中溺斃案,其中船長王中興被判處死刑,十二日深夜已在臺中監獄被執行槍決伏法。
據報道,人蛇集團於二〇〇三年八月初在苗栗通霄外海私渡大陸女子去臺,遇到臺灣海巡隊查緝,四名臺灣船員將大陸女子推入海中,造成六人溺斃。
據悉,這起轟動一時的“人蛇丟包案”,經過調查後,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將涉案的兩名船長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及死刑,其中船長王中興因爲從頭到尾否認犯案,毫無悔意,被判處死刑。王中興於十二日晚十時在臺中監獄被執行槍決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