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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公然發送手機短信叫賣槍支!”前天下午,市民夏先生向本報反映,自己接到的短信有大量非法內容,讓人心生不安。
記者在夏先生的手機上看到,短信發自號碼爲13737123×××的手機,“本公司辦理上網文憑、證件、車牌、發票、刻章,供假鈔、槍支、黑車。聯繫電話:137371234××,聯繫人:金偉”。
真敢公開叫賣槍支?記者以買槍人身份撥通了“金偉”的手機。“我想買枝獵槍打獵,你這裏有貨嗎?”
對方稱有現貨,“雙管獵槍,三連發的”,並報價1500元。問清記者在渝中區,“金偉”稱自己雖然用的是外地手機號,但人在重慶,“我在江北”,可以另外約個時間見面———“現在太晚了”。
記者要求價錢少一點,對方表示風險很大,不能少價;此外,他那裏衝鋒槍、手槍等,品種齊全。
對此,警方提醒說,這種“網上賣槍”行爲多是騙人錢財的。
非法持槍最高判7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
第三條規定:國家嚴格管制槍支。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包括變造、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
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製造、銷售仿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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